陽春市委原常委李孟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陽江市委批准,陽江市紀委監委對陽春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政府原黨組成員李孟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孟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務接待,違規發放補貼、獎金;違反財經法律法規,以虛構開支手段套取財政資金;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

李孟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私分國有資產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陽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陽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孟文開除黨籍處分;由陽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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