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關於繼續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通告

12月10起我市大氣汙染物擴散條件仍持續較差,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響應將繼續實施。為進一步強化重汙染天氣應對,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保護公眾身體健康,經運城市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研究,決定繼續在中心城區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交通管制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機動車限行措施從2019年12月10日起繼續實施(含週六、日),限行期間每日7時至22時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交通管制,解除時間根據預報會商結果另行通知。

二、限行區域

市區涑水街(不含)以南,聖惠路(不含)以東,濱湖大道(不含)以北,安邑西路(不含)、安邑路(不含)以西。

三、限行措施

(一)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在單日通行;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6、8、0)在雙日通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數字為準。

(二)全面加強中心城區擁堵道路和重點區域的交通疏導力度,每日早高峰7-9時、晚高峰17-21時,重點加強對解放南路、人民路、工農西街、聖惠南路、禹都東街等路段,南風廣場、萬達廣場等商業區周邊道路交通疏導,減少機動車擁堵怠速現象,降低機動車尾氣汙染。

(三)對重型柴油貨車嚴禁進入限行範圍,實施引導繞行措施。

(四)在採取單雙號交通限行管制措施期間,除執行本《通告》規定外,其他交通管制措施仍然有效,特別是對進入中心城區的建築垃圾車、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大貨車、冒黑煙車和老舊車等重汙染車輛實施嚴查嚴管。

(五)外省、市機動車輛進入運城市中心城區,一律執行機動車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六)以下機動車不受限制: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特種勤務車、工程搶險救援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含旅遊客車)、出租汽車(含備案通過的網約出租車)、校車;

3、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塗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保險查勘、新聞採訪、醫療廢物轉運車輛;

5、懸掛新能源綠色專用號牌及號牌尾號為X的車輛;

6、二、三輪摩托車;

7、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七)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後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通行;婚喪嫁娶用車,須提前2個工作日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四、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處罰

所有機動車輛要嚴格遵守以上限行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車輛將通過電子監控拍照記錄或民警現場查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特此通告。

運城市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代章)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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