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投行副主席何迪:金融開放要拿出當年進入WTO時的決心和行動

“中國金融開放是中國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環,成績有目共睹,QFII額度放寬了,原來瑞銀是3億美金的額度,十幾年下來,額度已經達到27億,現在當然取消了。我們積累的資產是50億美金(在中國A股市場上)。”12月8日,在“2019三亞·財經國際論壇”上,瑞銀投資銀行副主席何迪發言稱,另外,滬港通、深港通成立以來,北上的外資非常踴躍,截止到11月底最新一輪統計,北上的交易金額已經達到176億美金,佔A股成交額中間的21%,“其中瑞銀達到了20%,目前在外資銀行是名列第一的。”

瑞银投行副主席何迪:金融开放要拿出当年进入WTO时的决心和行动

何迪同時表示,中國金融市場的開放需要在政策層面做一些梳理和改革,“要拿出當年進入WTO時候的決心和行動”,“監管機構要根據新的形勢進行一些新的創新,或者用一些新的管理辦法來適應新的形勢”

“當年為了進入WTO,專門有個班子,由各部委組成,清理了將近1000條與WTO原則相牴觸,或者不相符的法律法規、行政條文,在幾年之內進行了廢止或者修訂。”何迪以當年中國加入WTO作比,在金融開放新政宣佈以後,“我們的監管體系也應該從問題導向出發,對過去30年的政策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按照輕重緩急來修訂或者廢止與金融開放新政相違的條例,這也是監管部門進一步改革的應有之義。”

在發言中,何迪以舉例的方式,呈現了部分原有監管規則帶來的障礙。

“比如外資申請進入中國,成為本土資源公司控股,中國的法律法規要求全球性的外資公司三年之內在全球各地不能有重大違規,如果有違規,必須由當地的監管部門出具證明。全球性的公司每個月都會有各種各樣的訴訟,這就使得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成為了一個很難操作的條例,實際上都是通過一種變通辦法進來的,這個條例是需要修改的。瑞銀談判談了有兩年,真正交表到批准用了7個月。”

又如,在高管任命方面,“外資銀行經常各個銀行中間挖角,任命高管要經過當地的監管機構資格審查,不但要資格考試,還要原單位出具沒有違規、沒有違法,或者三年以上的高管資歷。我們就遇到了這個問題,接我的總經理是從另外一個外資銀行過來的,他跳了槽要讓老東家給他出具證明實在太難了,就為了這個事,他的任命用了9個月。今年我們又有個新總經理,因為原總經理要成為董事長,又做了7個月。人事任命問題,在一個國際性大機構裡是很常見的,我們監管審核各方面,實際不那麼有效,需要改進。”

何迪認為,監管部門在監管措施上也可考慮做一些創新和調整,以適應新形勢。

“證券公司都有個行業系統性評級,根據評級來允許哪些業務,由於我們評級中間非常重要的指標資本金大小,所有外資進入到中國,不僅瑞銀,包括JP摩根、高盛,資本金都非常小,相當於本土中小型證券公司,如果用這個衡量,給它一個評級標準,很多業務都不能做。”何迪舉例稱,瑞銀最擅長的是,有合規程序地做衍生產品的業務,但因為評級調整,受資本金(有限)影響,兩年都不能開展這個業務。

“我們跟監管當局說,你放我們進來是要讓我們發揮作用的,但實際條例是我們發揮不了這樣的作用,而且我們提出一些辦法,是不是增持,加大資本金,但其他股東又怕攤薄,即便他們同意攤薄,我們又超過了51%的標準,又要政府批准,政府又不允許,所以卡在那兒了。然後我們說有沒有可能創新,用母公司的信用保證防範風險。這些東西是需要創新的。”他說。

此外,何迪還提到,中國金融業監管屬於分業監管,而全球性金融集團在華落地業務時,需要註冊多個法人主體,以分別開展證券、資管、財富管理等業務,由於分業監管,每個法人機構均需設置前中後臺,其中很大一部分屬於不產生效益的合規、法律、IT等中後臺管理環節。

“所以,我們建議監管機構是否針對這樣的情況,其他國際銀行都有三到四個不同的分理機構,能不能讓它的後臺共享,哪怕是IT,能不能有個金融控股的模式進行試點?這些都是需要創新的。”他說。

以下為何迪發言全文,速記稿未經本人審核:

去年年會上,瑞銀證券成為首家外資控股51%的本土證券公司,當時我就講了,金融開放是有利於促進中國資本市場建設的,一年多過去了,上個月JP摩根被批准成為新一批的外資控股的本土證券公司,距去年在博鰲宣佈的開放新政已經過去一年半了,我講一下政府金融新政方面應該做出哪些梳理和改革,這也將是利用金融開放促進國內改革的應有之義。

第一,要拿出當年進入WTO時候的決心和行動。當年為了進入WTO,專門有個班子,由各部委組成,清理了將近1000條與WTO原則相牴觸,或者不相符的法律法規、行政條文,在幾年之內進行了廢止或者修訂。同樣,在金融開放新政宣佈以後,我們的監管體系也應該從問題導向出發,對過去30年的政策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按照輕重緩急來修訂或者廢止與金融開放新政相違的條例,這也是監管部門進一步改革的應有之義。

談個具體的例子,比如外資申請進入中國,成為本土資源公司控股,中國的法律法規要求全球性的外資公司三年之內在全球各地不能有重大違規,如果有違規,必須由當地的監管部門出具證明。全球性的公司每個月都會有各種各樣的訴訟,這就使得外資的金融機構進入中國成為了一個很難操作的條例,實際上都是通過一種變通辦法進來的,這個條例是需要修改的。瑞銀談判談了有兩年,真正交表到批准用了7個月。

比如高管的任命,外資銀行經常各個銀行中間挖角,任命高管要經過當地的監管機構資格審查,不但要資格考試,還要原單位出具沒有違規、沒有違法,或者三年以上的高管的資歷。我們就遇到了這個問題,接我的總經理是從另外一個外資銀行過來的,他跳了槽要讓老東家給他出具證明實在太難了,就為了這個事,他的任命用了9個月。今年我們又有個新的總經理,因為原來的總經理要成為董事長,又做了7個月。人事任命的問題,在一個國際性大機構裡是很常見的,我們的監管審核各方面,實際不是那麼有效的,是需要進行改進的。

第二,為了金融開放新政,監管機構要根據新的形勢進行一些新的創新,或者用一些新的管理辦法來適應新的形勢。舉個例子,以瑞銀做例子,證券公司都有個行業的系統性評級,根據評級來允許哪些業務,由於我們評級中間非常重要的指標資本金大小,所有外資進入到中國,不僅瑞銀,包括JP摩根、高盛,資本金都非常小的,相當於本土中小型證券公司,如果用這個衡量,給它一個評級標準,很多業務都不能做。比如我們最擅長的,高風險的能夠進行內部風控,有合規程序的做衍生產品的業務,因為評級的調整,由於我們資本金的影響,兩年都不能開展這個業務。我們跟監管當局說,你放我們進來是要讓我們發揮作用的,但實際的條例是我們發揮不了這樣的作用,而且我們提出一些辦法,是不是增持,加大資本金,但其他股東又怕攤薄,即便他們同意攤薄,我們又超過了51%的標準,又要政府批准,政府又不允許,所以卡在那兒了。然後我們說有沒有可能創新,用母公司的信用保證防範風險。這些東西是需要創新的。

中國的監管是分業監管,瑞銀作為一個全球性的金融集團,在中國已經註冊了六個獨立的法人工資 ,以開展它的證券業務、資產管理業務、財富管理業務,還有後臺方案解決,一共有1200人,根據分業監管的要求,每一個法人機構都有前中後臺,有很大一部分不產生效益的,合規、法律、IT等等行業的管理,瑞銀儘管有那麼多投入,在全球範圍內,在中國市場高成本低收入。所以,我們建議監管機構是否針對這樣的情況,其他國際銀行都有三到四個不同的分理機構,能不能讓它的後臺共享,哪怕是IT,能不能有個金融控股的模式進行試點?這些都是需要創新的。

中國金融開放,實際上是中國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環,成績是有目共睹的,我也想僅僅舉這一兩年的例子,一起QFII額度放寬了,原來瑞銀是3億美金的額度,十幾年下來,額度已經達到27億,現在當然取消了。我們積累的資產是50億美金(在中國A股市場上)。

另外,滬港通、深港通成立以來,北上的外資進入中國的情況是非常踴躍的,截止到11月底,最新的一輪統計,北上的交易金額已經達到176億美金,佔A股成交額中間的21%,其中瑞銀達到了20%,目前在外資銀行是名列第一的。

在今天中美貿易摩擦的情況下,金融脫鉤是其中重要一環,金融開放最新的功能,就是更緊密的和國際的金融市場、資本市場掛鉤,這不僅僅是應對美國的脫鉤壓力,更重要的是引進技術管理及產品,通過更高層次的市場競爭,建立一個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有效、國際化的中國資本市場,更大規模的外資的流入進入中國市場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結果。

更多內容請下載21財經APP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