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人在看守所里老老實的話會戴手銬嗎?

法律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有嚴格的規定。人民警察在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等,為防止違法犯罪分子可能脫逃、行兇、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 銬、腳 鐐、警 繩等約束性警械。對於 犯罪嫌疑人羈押在看守所有違反監規紀律的,應當根據不同情節分別給予警告、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禁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一、《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八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下列任務,遇有違法犯罪分子可能脫逃、行兇、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 銬、腳 鐐、警 繩等約束性警械:(一)抓獲違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拘傳、強制傳喚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傷害。
如果犯人在看守所里老老實的話會戴手銬嗎?

 二、《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七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根據不同情節分別給予警告、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禁閉的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犯監規紀律、經教育不改正的;
(二)散佈腐化墮落思想,妨礙他人悔改的;
(三)不服監管,經查確屬無理取鬧的;
(四)故意損壞公物的;
(五)欺侮、凌辱其他人犯,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
(六)拉幫結夥打架鬥毆,經常擾亂管理秩序的;
(七)傳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進行違法犯罪的;(八)逃跑或者組織逃跑的;
(九)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
對人犯的警告、訓誡和責令具結悔過,由看守幹警決定並報告看守所所長後執行。給予禁閉處分的,由看守幹警提出,看守所所長決定。
人犯在羈押期間重新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看守所應當將情況及時通知辦案機關,並配合辦案機關調查取證的,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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