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早已家喻戶曉,
可有的駕駛人就是心懷僥倖,
過於自信,以身試法。
12月3日,一名大貨車駕駛人因解乏貪杯,後駕駛貨車時被句容交警查獲。
21時13分許,句容交警大隊華陽中隊民警正在243省道句容城區南部的句茅路加油站門口執勤,民警對皖F號牌重型倉柵式貨車進行檢查。
發現駕駛人李某(男,49歲,江蘇豐縣人)下車後始終用手捂住嘴,說話也吞吞吐吐。
民警現場對李某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其結果為46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經民警調查, 19時許,李某因為路途長,感覺有點累,忍不住就在附近的小排檔喝了一杯白酒解乏。
根據調查結果,句容警方依法給予李某處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罰款伍仟元。目前,李某已被送至句容市拘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應處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罰款伍仟元,且五年內不得再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醒
廣大機動車駕駛人
舉杯暢飲前
一定要三思
珍愛生命,遠離酒駕!!
通訊員:張正龍
閱讀更多 看句容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