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男子懷疑朋友和自己女友“玩曖昧”非法拘禁朋友還將其打傷

因為懷疑朋友和自己女友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遼寧瀋陽男子魏某將朋友騙出,之後夥同多人對其進行非法拘禁,還將朋友打傷。近日,魏某和其一名主要同夥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1989年出生的魏某是遼寧瀋陽人。他懷疑自己的女友趙某和朋友譚某發生過不正當男女關係,於是在今年1月10日深夜11點多,用趙某的微信假稱找譚某出來玩,將他騙到瀋陽瀋河區一家酒店門口。

譚某到酒店時,魏某已經和徐某、劉某、李某等幾人藏在附近。譚某一到,就被從車內拽出,然後被幾人毆打併強行帶走。在瀋河區一小區地下停車場內,幾人對譚某進行侮辱並毆打。次日凌晨1時許,四人又將譚某帶至彰武縣一民房,魏某用腳踢踹並用拖鞋抽打譚某。當日早上8時左右,四人將譚某帶回瀋陽。隨後,被害人譚某報警。魏某徐某被當場抓獲。經鑑定,譚某肋骨骨折2處以上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左側眶內壁骨折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案發後,同案犯劉某、李某各自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人民幣三萬元,獲得被害人諒解。譚某覺得自己很冤枉,他說自己和趙某處對象不到一年,不知道趙某是魏某的對象。趙某則說自己和魏某在一起生活沒領結婚證,和譚某隻能算認識關係,沒有不正當男女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魏某、徐某夥同他人共同以強制毆打、侮辱等手段,拘禁、禁閉公民,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並造成公民受輕傷及輕微傷的後果,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魏某與趙某並非法定夫妻,只是同居關係,被害人譚某與趙某均否認二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無其他證據證明被害人譚某在本案中具有重大明顯過錯。

近日法院一審判處魏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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