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部署保障困難群眾溫暖過冬

為確保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山東省民政廳近日印發《關於保障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工作的通知》,要求已經出臺為困難群眾發放取暖補貼政策的地方要抓緊將補貼發放到位,積極對接財政部門爭取明確取暖補貼發放時間為取暖季前。同時要求注意清潔取暖要求帶來困難群眾取暖成本增加,要避免因取暖費用增加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明確,各地民政部門要抓好《山東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儘快出臺配套文件,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做到應保盡保,審批通過後次月要及時發放低保金。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可以視情先給予臨時救助,及時緩解其生活困難,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審批,並將符合條件的納入相應救助範圍。

對於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特殊群體,要加強巡查探訪,詳細瞭解生活不能自理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生活保障等工作,嚴格落實好照料護理責任。要落實“五有”(有照料護理協議,有服務標準,有定期巡訪,有應急預案,有動態管理),確保服務對象“平日有人照應,病時有人看護”,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1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各地全面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今年10月,山東16市均達到啟動條件。《通知》提出,各地民政部門要以設區市為單位立即啟動聯動機制,市級民政部門應積極配合做好啟動相關工作,並督促所轄縣(市、區)按規定及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因物價上漲受到影響。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齊靜 報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