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考試卻成攔路虎 六成銀行高管“掛科”

在行業嚴監管趨勢下,監管機構正在嚴把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入口,部分銀行管理人員的任命核准遭到監管否決。12月4日,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79名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被否決,其中有66人公佈了具體原因,據統計,近六成被否的高管“栽”在了資格考試上。而工作經歷單一、財務狀況不穩、過往從業汙點也成為銀行高管晉升的絆腳石。

38名高管未通過考試

在銀行業,一場資格考試往往決定著高級管理人員晉升與否的命運。12月3日,海東銀保監分局發佈公告稱,建設銀行循化支行行長的擬任人馬某某因未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考試和補考,不具備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不予核准其任職資格。

而這並非銀行高管任職資格被拒的個例。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4日,年內已有79名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被否決,涉及崗位比較廣泛,包括董事長、董事、董事會秘書、行長、副行長、分支行行長、審計部總經理等。其中,不予核准的董事、支行行長較多。

從被否決的原因來看,未通過資格考試成為擬任高管遭否的主要原因。據統計,在上述79封不予核准批覆中,有13人未具體解釋不予核准的原因。而在剩下的66人的否決名單中,38人因“未通過任職資格考試或專業知識測試”,佔比達到約58%;12人“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不足”;4人是工作年限不滿或者工作單一;此外,還有因“兼職”太多、家庭負債金額較大等情況而被否決。

值得注意的是,一位業內人士介紹,高管任職資格考試主要是銀行從業基礎知識、經營管理、監管政策等相關內容,總體難度並不大,只是高管任職的最低要求。並且此類任職資格考試若第一次未通過,還可以進行補考,兩次考試間隔為兩週。

而這樣的基礎考試卻讓部分銀行高管頗為“頭疼”,不僅有的人兩次考試均未通過,甚至直接放棄參加考試。例如,今年8月,天津農商行擬任董事姚某某在任職資格測試中首次測試成績和補測成績均不合格,被天津銀保監局不予核准任職資格;今年9月,博樂國民村鎮銀行董事擬任人餘某因初次考試缺考,補考成績不合格,任職資格被博爾塔拉銀保監分局否決。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工程系教授劉澄表示,銀行高管屢次因考試不合格被否,說明這些高管人員的業務知識薄弱,急需提升知識結構。同時,也說明銀行業急需建立銀行高管有效的儲備體系,選拔真正符合條件的,知識豐富、閱歷豐富,具有很強實踐能力的高管。

歷史“汙點”成絆腳石

除了考試“掛科”外,銀行高管被否的理由還五花八門,過往的不良從業記錄等“汙點”也成為銀行高管晉升路上的絆腳石。

例如,固原銀保監分局7月9日發佈的一則批覆顯示,隆德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和主任擬任人呂某某因在擔任西吉農商行行長期間,因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嚴、操作風險防範失效,導致原櫃員馮某挪用資金行為持續時間長達6個月,挪用金額達896.5865萬元,而該案件至今尚未結案並準確界定相關人員責任,不予核准其任職資格。

歷史“汙點”的案例,還有8月的一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水富市支行行長擬任人劉某某因在擔任農發行昭通市分行客戶部高級主管期間,對昭通市宏聯實業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不良貸款問題負直接或領導責任,而截至2019年6月末,上述三筆不良貸款均為可疑類且導致形成重大風險,對此,昭通銀保監分局否決其任職資格。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監管機構對銀行高管的考察也更為細化,“工作經歷單一”、“不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規記錄”、“個人貸款數額較大”等指標也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比如,今年9月,青海銀行海東市分行平安區支行行長擬任人張某因工作經歷單一,未接觸過信貸及風險管理等相關工作,被海東銀保監分局否決;10月,呼圖壁農商銀行董事候選人劉某因個人貸款數額較大,遭昌吉銀保監分局不予核准其任職資格。

緣何財務狀況、信用等也成為參考標準?一位不願具名的銀行業人士指出,金融從業者有徵信、經營等方面的不良記錄,很難讓監管機構相信其原則性及抵抗誘惑的能力,因此,監管機構也將此作為評估依據。

銀行高管任職資格的頻繁被拒,也反映出銀行亟待改善候選人推薦程序。中國(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資研究院院長王紅英認為,隨著金融地位的上升,監管部門對於高級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由此前重視業務素質和從業年限,變為注重理論功底、政策水平和專業知識。在此背景下,傳統的領導提拔模式已經相對落伍,銀行應加強高管人員的政策、風險管理等知識儲備。

人才培養機制應加強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上述被否的銀行擬任高管名單中,大多數來自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也有部分來自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在基層的分支行機構。而這些地區的銀行機構管理人員受地域、教育、人才等限制,專業知識儲備更為匱乏,未來如何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管理人員的文化素質是一大亟待解決的難題。

王紅英指出,一些中小銀行的管理人員並沒有接受進一步的金融技能系統學習。另外,隨著中小銀行的改制,有大量企業人員進入銀行成為股東或者董事,而這些人之前可能沒有從事過金融行業,專業知識方面存在欠缺。他建議,監管機構、銀行可以與具有商業銀行教育教學背景的大學進行合作,對擬任命的高管人員進行系統知識的培訓,來提高其理論知識、業務管理的素養。

劉澄進一步指出,在很多農村金融機構及大中型銀行的基層分行中,一些高級管理人員並未經過系統的金融從業資質的培訓教育,在知識儲備、能力上還有很大的欠缺。未來銀行應加強內部培訓,提高高管的應知應會能力;讓這部分擬任高管到系統內、發達區域的銀行進行學習,提高業務素質;同時,可以廣開門路,加強人才引進力度。監管機構也應加強發達地區金融機構向農村地區傾斜,可以同行或者跨行進行培訓教育,補齊農村金融機構的人才短板。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吳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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