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檢察院舉行審查逮捕案件公開聽證會

為全面落實最高檢張軍檢察長關於“強化審查逮捕職能,繼續紮實實行疑難複雜影響性案件審查逮捕聽證制度”的指示要求和“審查逮捕向司法審查轉型,探索建立訴訟式機制”的改革目標,進一步適應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要求,不斷深化檢務公開,切實增加審查逮捕辦案透明度,按照省、州檢察院對審查逮捕聽證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近日,敦化市檢察院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銷售假藥一案舉行了審查逮捕案件聽證會。敦化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承辦檢察官、值班律師、市公安局辦案人、犯罪嫌疑人參加聽證會。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楊寧首先向參會人員介紹了審查逮捕聽證制度實施的目的、法律依據、法定事由及審查逮捕相關法律規定。隨後向參會人員介紹了該案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基本案情、法律適用條款以及證據情況,承辦人、偵查人員、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師分別從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悔罪態度、社會危險性等訊問發問後發表了意見和建議。

聽證會結束後,敦化市檢察院及時組織召開檢察官聯席會進行研究討論,在充分採納與會人員意見後,綜合案件事實、證據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現,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通過召開本次聽證會,敦化市人民檢察院改變以往的審查逮捕方式,實現了審查逮捕從封閉審查到公開審查的轉變,主動接受社會各方監督,增強了檢察機關辦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經過聽證人員對逮捕必要性及案件定性的討論,通過綜合考量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從而推動審查逮捕程序向訴訟化轉變,不斷提高審查逮捕質量,能夠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感受到司法公開、公平、公正,對違法犯罪行為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與引導作用,取得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張植塽 通訊員劉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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