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設】漵浦檢察:更好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保護母親河

【法治建設】漵浦檢察:更好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保護母親河

【法治建設】漵浦檢察:更好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保護母親河


11月25日,漵浦縣檢察院聯合縣法院現場監督兩起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的被告人謝某某、田某某放流魚苗4500尾,對破壞的水域進行人工增殖放流、修復生態。

今年9月,被告人謝某某、田某某分別在漵浦縣低莊鎮四都河水域和大江口鎮斯文溪水域內,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背式電魚機捕魚,共捕獲4.08千克雜魚。電魚是一種滅絕性的撲殺行為,對生態和漁業都會造成毀滅性的傷害,我國的《漁業法》和《電力法》都明文規定,嚴禁用電捕魚。

審查起訴過程中,檢察機關在查明案件事實基礎上,以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督促犯罪嫌疑人修復環境。同時,辦案檢察官積極對犯罪嫌疑人開展法治教育和檢察公益訴訟知識宣傳,促使其充分認識到錯誤,主動採取增殖放流的方式,及時修復受損的河域漁業生態。

據悉,謝某某、田某某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兩人除了承擔漁業資源修復責任,還將接受刑事審判。

“金山銀山,不如綠水青山”,保護環境,利在當代人心所向,德在造福子孫後代,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下一步,該院將運用聯動巡河手段,深入沿河水域,開展生態資源保護工作,切實維護好母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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