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縣白鹿鎮黨委原書記徐世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據巫溪縣紀委監委消息,2015年至2017年6月,時任巫溪縣白鹿鎮黨委委員、書記徐世洋將“公務接待可使用香菸”納入《白鹿鎮機關管理制度》,以辦公費名義購買價值1.2萬餘元的香菸用於公務接待;多次以加班、值班、工作經費等名義違規發放補助補貼45萬餘元,個人違規獲得1.4萬餘元;多次安排他人違規套取財政資金70萬餘元,用於對接工作、拜年、招待、處理遺留問題等。2019年10月,徐世洋同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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