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一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被起訴

11月27日,巴彥淖爾市杭錦後旗人民法院受理了杭錦後旗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人起訴杭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履行法定職責案,這也是該院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

杭後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杭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有法定管理職責,但其未履行對杭後工業園區南側土地上建築垃圾、渣土堆進行處置的法定職責。檢察機關立案後,向被告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可被告超過兩個月仍未依法履行職責,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未得到恢復,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於受侵害狀態。為了維護國家利益,杭後人民檢察院向杭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小貼士

公益訴訟包括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

訴訟法理論認為,利益受到了損害,受害者有權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救助。其中,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四大領域,由檢察院等特定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袁雅芹

通訊員:李偉

巴彥淖爾一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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