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養老金政策有大變化!關乎每個濟寧人

近日,山東省政府印發《關於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啟動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實現全省基金統一管理使用。同時,

建立基金缺口責任的統籌分擔機制,明確省、市、縣三級政府責任,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民生|养老金政策有大变化!关乎每个济宁人

三個“統一”

著眼全省養老保險政策統一,《意見》著重對繳費政策、待遇計發和調整政策作了進一步規定。

統一繳費基數政策,各地統一以省測算公佈的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即全口徑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同時,對於個別市執行的原口徑平均工資低於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的,可在三年內逐步過渡到位,防止繳費基數陡增問題。

統一單位繳費工資核定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我省自2020年起,統一按個人繳費基數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基數,將單位繳費基數保持在合理水平。

統一待遇計發和調整政策,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統一政策,不得自行擴大養老保險待遇統籌項目或提高標準,避免因政策不同造成地區間待遇差距。

省級集中統一管理

《意見》進一步明確加強推進基金省級集中統一管理,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對各市當期收支基金採取全額繳撥方式,由省級統收統支。即:

全省各項基金收入按期全額歸集至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全省各項基金支出由省級統一核定、統一撥付。

對於各市2019年年底前的歷史結餘基金,統一納入省級集中管理,分期分批歸集到省。

通過將全省基金集中到省級,實現統一調度使用,合理均衡各市基金負擔,確保足額彌補部分市基金缺口,堅決守住不發生養老金拖欠的底線。

基金缺口統籌分擔

《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基金缺口責任的統籌分擔機制,一方面,明確了基金缺口的分擔比例。自2020年起,對上年度基金收支出現缺口的市,根據缺口數額,由全省基金統籌解決70%左右,有缺口的市按30%左右進行分擔。

另一方面,創造性地提出:有關市分擔缺口的資金,先按其歷史結餘50%的額度從全省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當地政府負責籌集。市與縣(市、區)之間的分擔辦法,由各市政府確定。

《意見》規定,以後將根據全省基金收支情況,適時調整分擔比例。

《意見》還對完善基金預算管理、促進基金收支平衡、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提升經辦管理服務水平等,明確了相關政策措施;同時對涉及基金歸集、分擔機制等問題,配套制定了具體實施辦法。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行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後,全省基金收支總量並沒有因此而發生變化,不會增加參保人員的繳費負擔,更不會影響到參保人員權益和退休人員待遇。

下一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強省、市、縣三級聯動和部門協同配合,全面做好經辦流程理順、信息系統建設等各方面準備工作,確保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順利啟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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