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23執2301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邵哲偉
性別男
年齡31
身份證號330303198*******016
住址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狀元街道山西岙村邵宅西路26號
立案時間
執行法院肥西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安徽省肥西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被告邵哲偉應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合肥觀瀾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支付物業費93085.74元及違約金(以93085.74元為基數,自2018年9月26日起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至款清之日止);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涉案金額0.00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閱讀更多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