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來兩市約270家公司被處罰 吉藥控股因誤導性陳述領頂格罰單

■本報記者 桂小筍

同花順數據顯示,今年下半年以來(即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兩市約有270家公司被各類主管部門處罰,其中,信息披露仍是這些公司被處罰的主要原因。

具體來看,這些被處罰的公司,“信息披露虛假或嚴重誤導性陳述、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定期報告”等內容在被處罰的原因中佔據主流,此外,被處罰的原因還包括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等。

處罰措施來看,多數公司是被警告、公開譴責,只有部分公司被同時處以罰款。不過,有多家公司在短期內被兩家以上的主管部門處罰。

11月27日和11月28日,吉藥控股分別發佈了兩則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被交易所公開譴責處分,以及被吉林證監局行政處罰。

公告稱,今年7月24日,吉藥控股發佈《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暨公司股票復牌的公告》(下稱《公告》),披露“經公司與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協作,待該辦法具體實施細則出臺條件成熟後,再繼續推進謀劃上市公司控制權轉讓、籌劃發行股份等方式購買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事宜”。上述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相關表述在吉藥控股與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意向協議之解除協議》中不存在。

《公告》披露後,吉藥控股股票連續2日漲停,股價從5.40元漲至6.53元,漲幅20.93%,而2019年7月25日、7月26日兩天,創業板指數分別上漲0.8%、下跌0.27%。《公告》引發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聲明及交易所問詢,2019年7月26日收市後,吉藥控股發佈《關於終止重大資產重組暨公司股票復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披露“鑑於目前重組方案尚不具備實施條件,繼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面臨較大不確定因素,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意向協議》,公司與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籌劃相關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由於吉藥控股2019年7月24日《公告》披露的相關信息與事實不符,存在誤導性陳述,而且,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公告、相關協議、微信記錄、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鑑於此,吉林證監局給吉藥控股開出了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的處罰,多位公司高管被處罰。

對此,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介紹,“重組失敗與重組階段性暫停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吉藥控股誤導投資者將重組失敗理解為階段性暫停,這是典型的誤導性陳述,因此被頂格處罰。從表述內容來看,吉藥控股主觀上有明顯惡意,客觀上也造成了股價劇烈波動,投資者損失與吉藥控股的誤導性陳述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分手了就是分手了,吉藥控股非要說別人還會再娶它,吉藥控股要為它的‘虛榮心’買單。”王智斌介紹,“具體而言,今年7月25日、7月26日買入吉藥控股且截至7月26日仍持股的投資者,均有權向吉藥控股提起索賠訴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