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太大!心太黑!超備案價5萬多元賣車位!誰又套路了業主?

 直到看見開發商在小區張貼的告示,市民顧小姐才意識到買車位被騙了。“網上車費備案價是65000元,卻讓我付120830元。” 顧小姐憤慨地表示,她從頭至尾都不知道是第三方公司在代理銷售地下車位,並且催了一年才等到的發票還不是全額髮票,多次討說法未果。

膽太大!心太黑!超備案價5萬多元賣車位!誰又套路了業主?

圖說:鵬潤嘉苑小區門口 採訪對象供圖/下同

  付完款只有收據 合同簽完被收走

  顧小姐住在浦東鵬潤嘉苑,去年8月,考慮到小區停車難,她打算買一個地下車位。在車位銷售處,兩位工作人員反覆向她強調小區車位緊張,早買早“優惠”,之後車位費會從12萬餘元上調至15萬元。於是,她在去年9月15日先付了45830元定金,並於12月31日付清尾款75000元。“他們開了兩張收據,說到時會給我合同和正式發票的。”

  今年2月,在顧小姐的不斷催促下,當初替她辦理車位銷售的錢姓工作人員拿來了合同。顧小姐簽完字後,他又以要去“北京公司蓋章審核”為由,帶走了合同。

  其間,顧小姐一直聯繫錢先生討要合同與發票,但對方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

  一張發票變兩張 落款還都不一樣

  7月初,開發商“上海鵬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小區張貼告示,內文稱:“自2018年6月委託上海尹楊商務諮詢有限公司代為銷售小區車位,並於2019年7月1日正式終止與該公司合作。”顧小姐說,她那時才知道開發商找了第三方賣車位,但是“上海尹楊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自始至終都沒說清楚過。”8月11日,在反覆討要下,顧小姐終於拿到了車位合同和發票。她拿到後傻眼,發票一共有兩張,一張落款是開發商的發票上寫了75000元,另一張以“代理服務費”開具的發票是45830元,落款為上海尹楊商務諮詢有限公司。顧小姐質疑:“我實付120830元,為什麼要弄兩張發票?必須開一張發票。” 然而,上海尹楊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明確表示,無法開出一張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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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開發商與第三方公司解除合同的告示

  車位價五花八門 多位業主掉進坑

  顧小姐的“遭遇”並不是孤例。事後,她從小區其他購買車位業主瞭解到,原來車費銷售價“五花八門”,從8萬至12萬多不等。如出一轍的是,這些業主也都拿到兩張不同落款的發票。她聯繫當初銷售人員錢先生,對方回答是“我們與開發商解除合同了,不管這些事。”向開發商反映,對方讓其等回覆,這一等又是“遙遙無期”。

  顧小姐查詢“網上房地產”公示得知,小區車位備案參考價為65000元,而她卻花的錢竟要翻個倍。“這不是價格欺詐嗎?!”顧小姐滿腹委屈,一肚子鬱悶。

  代理商掛斷電話 開發商已經起訴

  記者嘗試聯繫上海尹楊商務諮詢有限公司錢先生,對方聽明來意後,直接掛斷電話。隨後,記者多次致電上海鵬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始終無人接聽。據知情人士透露,鵬潤嘉苑地下車位共有694個,上海尹楊商務諮詢有限公司當初銷售了40餘個。他表示,在開發商委託期間,上海尹楊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存在超出備案價銷售車位行為,並且不給購買車位業主合同或發票,造成無法辦理車位產證。更有甚者,在業主付完定金後,銷售人員直接“玩消失”。由於涉嫌違規操作,開發商目前以詐騙起訴該公司。

  律師觀點: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車位 不得超備案價銷售

  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周蔣鋒律師表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備案價格,對外銷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車庫(位)等附屬設施,不得超備案價格銷售。此外,第三方公司在代理銷售商品房及其地下車庫(位)時,應當主動向購房者表明代理人身份。

  他提醒消費者,在支付款項前,應當先簽署書面合同,以便確認合同的主體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是代理商;除了可以與商品房經營者直接聯繫,瞭解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車庫(位)的銷售總價的信息,也可以從房管部門瞭解相關地下車庫(位)等設施銷售方案,謹防“被坑”。

  超出備案價買了車位,該如何維權?“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區的房管部門和價格監管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超出備案價部分的車位費。” 周蔣鋒補充道。

  新民晚報記者 季晟禎 王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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