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3類藥品優先納入集中採購範圍

中新網客戶端11月30日電(記者 張尼) 日前,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印發《關於以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結合患者臨床用藥需求、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以及化學藥品新註冊分類審批等工作進展,有序擴大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和使用藥品品種範圍,優先將原研藥價格高於世界主要國家和周邊地區、原研藥與仿製藥價差大等品種,以及通過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等納入集中採購範圍。

国务院:3类药品优先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資料圖:市民在醫院等候領取藥品。中新社發 張斌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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