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融通三尋金主謀“上市”新買家翠微股份再遭問詢

本報記者 郭建杭 北京報道

在接連兩次通過上市公司收購失敗後,海科融通又一次發起了向資本市場進軍的努力。

翠微股份(603123.SH)11月21日晚間公告,公司擬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海淀科技等107名股東所持的海科融通100%股權,交易完成後,公司主要業務將新增第三方支付服務。根據翠微股份公告內容,此次收購交易完成後,翠微股份將獲得海科融通的控制權。

但在11月24日晚,翠微股份再次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具體問題包括被收購方業務合規性、歷次重組情況、經營情況、財務信息及其他五大方面,共計“17問”。

多位分析人士認為,海科融通此次“被收購”主要難點在於證監會方面能否審批通過。此外,三年間連收9張罰單、因不當得利POS機套現等涉及多起訴訟案、2021年底支付牌照到期後的展期是否順利等問題,也會影響監管層對於海科融通合規性的考慮。

易觀智庫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認為,“目前證監會的問詢函中,對於海科融通的利潤增幅是有疑點的,關注其在2015年之後的幾年利潤呈現爆發式增長的原因。”

關於收購事宜的相關問題,海科融通方面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針對收購事宜目前未接到相關信息,等董事會下發正式文件再接受媒體採訪”。

三闖資本市場

公開信息顯示,海科融通曾與融鈺集團(原永大集團,002622.SZ)和新力金融(原巢東股份,600318.SH),兩家上市公司籌劃過重組方案,但均以失敗告終,目前翠微股份是4年裡的第三家上市公司。

海科融通此前的兩次收購交易,在最後“臨門一腳”的階段宣告失敗,但對比此前兩次海科融通的併購交易方可知,本次收購和前兩次收購所面臨的交易對手的情況不同。

此前兩次併購交易中,上市公司收購海科融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方案較為複雜,涉及 107 名交易對方。此次海科融通的交易對手為翠微股份,為同一實際控制人,雙方互為關聯方。

海科融通成立於2001年,在2011年獲得全國範圍銀行卡收單牌照。天眼查信息顯示,海科融通的大股東為北京海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股51%,後者為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最終實際控制人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海淀國資委”)。

此次收購的交易對手翠微股份的實際控制人同為海淀國資委。

據瞭解,在支付機構併購過程中,需經過對支付機構估值,央行前置審批,收購主體的實力和資質、買賣雙方匹配等問題的審核。有觀點認為,體系內部的資源優化兼併整合的成功率較高,但此交易雖然對比此前兩次收購交易成功的可能性比較大,但仍面臨來自證監會審批通過的難點。

翠微股份發佈的公告中也提到了目前該收購案存在變數。

“目前該事項仍處於決策階段,正在履行決策程序。”翠微股份公告表示,“因有關事項尚存不確定性,為了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對公司股價造成重大影響,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翠微股份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8 日開市起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 10個交易日”。

對於目前的收購進展,公告內容顯示,“本次交易目前正在進行審計、評估工作,上市公司尚未與交易對方簽署交易協議,本項交易最終是否能夠達成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同時,本項交易的資產評估事項尚未履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的備案程序,發行股份事項尚需履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核程序”。

在此次上交所的問詢函中,關注了海科融通未來的盈利情況以及合規情況。

上交所問詢函要求翠微股份補充披露若干問題,包括海科融通前兩次重組終止的原因、相關程序履行情況、相關影響因素是否已經消除;結合前兩次重組的終止具體原因,補充說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實質性障礙,是否存在終止的風險等等。

根據永大集團和新力金融方面披露的信息顯示,此前兩次收購終止的原因分別為“因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面臨著監管政策的重大不確定性”“基於海科融通與新力金融在2016年7月開始重組一事歷時較久、市場環境變化較大、且與最初的規劃存在不確定的風險,經海科融通股東審慎評估,決定終止此次重組”。

涉多起訴訟

海科融通持有的支付牌照為公司最核心的資產,然而,支付牌照到期後能否順利展期仍然存在多個不利因素。

公開資料顯示,海科融通註冊資本2.558億元,持央行頒發的全國範圍內銀行卡收單業務類型《支付業務許可證》,2016年12月續展成功,牌照有效期至 2021年12月21日。

官網信息顯示,海科融通業務線覆蓋全國,目前設有33家分公司,服務400萬小微商戶,與30多家金融機構達成合作關係。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6年至今,海科融通曾因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規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定遭央行9次處罰。此外,海科融通在近日集中起訴多名商戶,因今年1月24日~25日支付系統故障導致大量商戶被重複清算,部分商戶未能返還重複清算資金。

據云南省羅平縣人民法院、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多個刑事裁定書內容顯示,被告人通過使用海科融通POS機進行刷卡套現。

根據公開的訴訟內容顯示,截至目前,海科融通涉及的法律訴訟有94起,其中部分案由因不當得利,大部分訴訟案件是在2019年設立的。

在支付牌照有效期到2021年12月21日的情況下,這些訴訟案對海科融通未來的牌照展期,以及經營是否會產生不利影響?

目前,上交所要求翠微股份補充披露海科融通所從事業務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是否已取得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的全部經營資質,主體資格是否滿足監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是否存在未取得資質而變相從事金融或類金融業務的情形、是否涉及資金池、是否存在將結算工作外包給無支付牌照的機構進行二次清分的情形等。

此外,市場中對於海科融通的業績浮動也有疑問。

翠微股份11月21日披露的預案顯示,2017年、2018年、2019年1~10月,海科融通分別實現淨利潤9356.31萬元、1.45億元和1.57億元,淨利率分別為4.5%、4.8%和6.0%。

同時,公開信息顯示,海科融通2014年、2015年、2016年1~7月的淨利潤分別為-5971.4萬元、-1868.78萬元、1.13億元。

對於海科融通2014和2015年業績虧損、2016年淨利潤大幅增長的主要原因,上交所要求翠微股份進行補充說明。同時,海科融通2017年淨利潤相較2016年1~7月淨利潤下降、2019年1~10月淨利率提升較大,業績波動較大。

此次收購交易的另一關注點在於最終的收購價格,進入2019年以來,支付牌照買賣的案例越來越少。王蓬博認為,“雖然此次收購案中,海科融通的利潤一直在增長,目前支付牌照的交易價格是一直在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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