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事件,浙視會怎麼處理?大約能補償多少錢?浙視這檔節目會不會被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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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網友說停止錄播,但是,我看了浙江衛視兩個聲明,也沒有看出來哪個地方停止了,特別是第一個聲明,完全一幅冷漠狀態,第二個聲明,在廣大網友的聲討下,緩和和誠懇了一些,也承認願意承擔相應責任,進行整改,並配合高以翔家屬做出善後處理,但對於節目是否停播,隻字未提,也說明,浙江衛視的傲慢。



網友曝光停播和浙江衛視同一天的兩份《聲明》顯示,並沒有停播

這個事情,毫無疑問,浙江衛視有極大的安全隱患,其他不說,這種劇烈運動和高難度、強度項目,竟然沒有隨行的醫生,事情發生後,特別是高以翔說“不行了”的時候,工作人員還以為是節目製作過程中安排的插曲,並沒有理睬,導致最終悲劇發生,也說明這個節目把人命當兒戲,實際上,從網上曝光的各類信息可以看出,浙江衛視在這方面的低級錯誤,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此前最廣為人知的是釋小龍助理溺水身亡,新加坡國寶級演員差點摔死,張傑參與節目受傷等,無不反映出浙江衛視在安全方面的粗心大意,甚至不當一回事。

此後還有

那麼,高以翔事件後,《追我吧》會停播嗎?目前不得而知,也不好說,但上級主管部門一定會過問此事,並要求責令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加大安全防範,把安全隱患防患在萌芽狀態中,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這是必然的。

而且,這次事件,已經引起了軒然大波,以後還有幾個明星參加他們高難度,有風險的節目,也不好說,其帶來的負面影響,一定的非常大。


至於賠償方面,這個一方面要看雙方責任有多大,以及高以翔家屬提出的賠償要求,按照正常情況下,雙方為5:5的責任的話,死者家屬提出一個億的賠償,那麼,浙江衛視需要支付5000萬,如果死者家屬提出1000萬賠償,浙江衛視需要支付500萬,如果賠償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那就只能通過法院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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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停播。每年350萬的人猝死,看來大家還是不瞭解猝死。猝死根本沒救,是自身原因,平時根本也查不出來,願自己倒黴。高秀敏,古月等很多明星也是死於猝死。這麼跟你說吧,有的人感覺猝死的黃金時間是4分鐘的救治,我只想說沒用,根本沒得救,人在倒地的一瞬間基本就拜拜了。我父親5年以前在醫院修養,突然也是四肢抽搐,趕緊就醫生,一分鐘都不到,就沒有了呼吸,死於心源性猝死,大多數人以為電視臺累的,說這說那的,根本不瞭解!那麼多人怎麼沒事兒,說明還是自身原因,我記得一個專家說過,猝死的人在一個月之內,額頭中間一塊兒都是有淤青的,請大家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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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歲也有一次接近死亡的感覺!突然就感覺說不了話腦袋空白了 身體有一點抖 能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很極速。額頭冒汗 還好邊上一起買飯的女同學喊了我下 下意思的回話 感覺 5秒鐘我才把我想說的說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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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是,節目已經暫停錄製。

至於賠償,則比較複雜。

因為需要考慮到藝人自身的身體素質。

在高以翔方面和《追我吧》節目的合同中,明確有提到:

“節目競演存在激烈競爭的情形,可能會給乙方(藝人)造成生理、心理負擔。

藝人對此要有充分的認知,完全自願參加並完全願意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一切後果。”

這種提示屬於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特殊條款,無可厚非,但按照《保險法》需要加下劃線重點標示出來。

然而根據鳳凰網曝光的這份合同,並沒有下劃線提示。

另外,賠償多少,如何賠償,也要看這合同具體是怎麼籤的。

簡單來說分為兩種。

一種是節目組直接和藝人簽約,而節目組是買了保險的,這種情況下,藝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者向節目組索賠;

第二種是節目組和經紀公司簽約,那麼藝人直接向經紀公司索賠,經紀公司買了保險的,藝人也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

一般這種激烈的競技類綜藝,都會買保險。

所以賠償先除掉保險,再分割責任進行賠償。

但由於高以翔已亡故,賠償金不會太高。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康復費、殘疾賠償金、交通費、誤工費等。

高以翔只能計算死亡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滿60週歲按照20年計算。”

如果是普通人,死亡賠償金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但對於收入本就偏高的藝人來說,這點錢就不算什麼了。

不過這件事情後,競技類綜藝應該會有一個行業內自發的改變。

雖然是以人命這一沉重的代價換來的,但對於綜藝及影視行業的長遠發展,無疑是一件好事。

(答者:天涯小鳥)


天涯小鳥movie


高以翔錄製節目意外猝死,轟動了整個娛樂圈,也揭露了當下最火熱的真人秀節目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隱患。作為該節目常駐嘉賓陳偉霆曾坦言:錄製《追我吧》是他認為最艱難的。如今鬧出了人命,在外界輿論的壓力下,節目也被迫停錄了。


高以翔的生命就這樣定格在了35歲,而身為節目主辦方的浙江衛視是否需要為這起意外負相應的責任呢?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拍戲或錄製節目中演員未存在一定過錯,受傷、造成殘疾等情況,節目組是要承擔絕大部分責任的。比如節目組設備故障,人員操作失誤,就立馬可以認定為節目組的責任,但高以翔是因為突發疾病導致身故,所以在責任分擔上免不了會有爭議。


而且通常這類節目都會讓演員簽訂責任免除條約,《追我吧》節目組與藝人簽訂的合約中有明確提到:節目競演存在激烈競爭之情形,可能會對乙方藝人造成心理、生理負擔,藝人對此需要有充分認知,自願參加並承擔一切後果。不過《保險法》有規定,這種條約需要採用下劃線等方式予以強調。


不過該節目高難度的項目把專業的體育明星李小鵬、鄒市明都累到體力透支,體能遠不及他們的明星們怎麼吃得消如此高強度的跑酷類遊戲。而且節目錄制時間在晚上,每次都要錄到凌晨,在本該休息的時間,讓明星做如此劇烈的運動,節目的不合理,也是造成這場意外發生的因素之一。


再來說說補償金額,一般發生事故都會有相關的醫療、誤工費等各項費用需要賠付,由責任劃分來決定各方賠付的金額。但高以翔已經身故,所以即使節目組有責任,賠償金額也不會太高。


沒有死亡的話,可以在醫療期間主張誤工費,賠償金額可以根據過去三年所得的平均收入來算,而高以翔不幸身故,所以只能拿到死亡賠償金,誤工費只能從他家屬處理他的相關後事中計算。

而高以翔的父母連夜趕來,見到節目組也並沒有責怪之意,反而安慰起了他們,我相信賠償金額不會是他們想到關心的事,怎麼安排好兒子的後事才是他們的當務之急!


娛樂至上


感謝能夠回答這個問題。

其實綜藝節目出事常有,為什麼這次ZJ衛視會被推到風口浪尖,被人們質疑和指責呢?

原因之一:這不是第一次出事了。

早前有釋小龍參加綜藝節目拍攝時期,其助理意外在泳池內落水溺斃身亡事件,而那個節目就是zj衛視的《中國星跳躍》。

歌手張傑參加綜藝節目拍攝時,因遊戲設計不夠安全,缺氧暈倒後砸到臉部淤青,引起粉絲大怒。而那檔節目也是zj衛視的《王牌對王牌》

可見,安全人身問題始終沒被重視,所以如今的高以翔意外去世,真是讓人痛心疾首。

早前就有明星比如金星就揭露過zj衛視節目的種種弊端,黑幕和各種見不得光的操作。所以我覺得這次出事是偶然更是必然,希望所有的電視媒體都引以為戒。

生命誠可貴,千萬不要因為你主辦方的疏忽導致別人受到危害。

最後,祝願大家平安幸福,感謝觀看!(以上內容,本人視頻裡均有發佈,感興趣朋友可以去看下,再次感謝)





Giao娛樂


浙江衛視追我吧欄目組在事發之後,已經連續發了兩篇聲明,從聲明當中其實已經透露了他們後期的做法,並不想攬太多的責任,我估計這個事件的最終結果,如果沒有外界干預的話,浙江衛視會象徵性的做一下道歉,然後按照合同來履行各項責任,期望浙江衛視對高以翔的去世大包大攬,那是不可能的。

浙江衛視在國內搞綜藝節目算是老手了,在藝人合同管理這方面經驗豐富的很,在合同條款當中早就做好了各種準備,你說他殘忍也好,霸道也罷,但那也是你藝人簽下的合同,簽約了就受法律保護,出了事情就按照合同約定各負其責。縱使你有一萬種看不慣,那不好意思,誰讓你簽約的呢?又沒人逼著你。電視臺要收視率,藝人要薪酬和影響力,兩者各取所需而已。

至於高以翔最後能得到多少賠償,這個還得看合同,不要希望浙江衛視善心大發。另外,這檔節目會不會被和諧,據最新的報道稱,總導演已經被清除,追我吧製作組也暫時停工,具體能否重見天日,估計不太有可能了。

雖然現在這事兒鬧的挺火,但也火不了幾天,加之高以翔也不是特別知名的明星,估計用不了幾天人們就會淡忘。


元芳有看法


出了這個事誰都不想,畢竟是一條人命。浙江衛視會按照法律責任劃分賠一部分錢,這部分錢會比大家預期的少(人命的價值多見諸新聞,不管他是哪個地區的人,他是什麼職業,差別有,但不會很大)。除了這個錢,考慮到行業內的聲譽,還有未來可能的潛在合作,他們會拿出一筆錢(應該不會少)給死者家人道主義的撫慰。這是為了讓別人以後放心和他們合作必須要做的。全行業藝人進駐的醫療和保險會成為標配,短時間標準嚴格,長期逐漸流於形式。該檔節目無違法,違規是否,監管一句話(為一個藝人更改條例不嚴肅),即便節目取消,改頭換面的“我來啦”就新鮮出爐了。事情出了很遺憾,想說誰罪大惡極,讓誰徹底負責,都是很幼稚,也有博眼球的嫌疑。藝人這行,本就明買明賣,咖位不一,你不上有人上,你覺得18小時長,有人願意24小時連軸轉,娛樂工業化,資本權利化本就如此。


三號在路上


高以翔在中國錄製追我吧,因為體力不支,心臟一度驟停三分鐘,被送到醫院搶救後宣告不治身亡。

享年僅為35歲,這個噩耗傳來更是震驚了國內的娛樂圈。

而奔跑吧,過去的節目也曾多次發生過各種意外,而浙江臺也發佈聲明表示他們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專業人士認為要承擔的是人身損害賠償權,但是家屬能獲得的賠償卻不是很多。

而浙江衛視第一次發佈的聲明中既沒有道歉態度也很不誠懇。

來這兒第二次發佈聲明中終於表示對高以翔猝死感到遺憾,很惋惜。

而浙江衛視春他們也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且對於這次意外的發生也會進行反思,並對所有節目的錄製的環節進行檢討。

而高雲翔在路追我吧猝死,他應該算是工傷死亡吧!

按照當地職工六個月的平均工資,應該是算個四五萬塊錢吧!

而一次性工傷死亡的補助新應該是到80萬左右,如果經過協商的話,應該還會給家屬補償額外的慰問金。

而且還有就是電視臺應該買了保險的,按照明星買的話,應該是買500萬左右的保險。

最後應該是經紀公司應該也買了一些保險,具體到什麼險種我們應該就不大清楚。

反正最後賠償到啊,應該七八百萬,我覺得估計肯定會有的。

而浙江衛視在聲明中指是說對節目進行全面的檢查和整改,和更好的保證安保工作,並沒有說有沒有停播的問題。

據網上發佈的消息來看,浙江衛視追我吧,應該是已經停止錄播了。但是節目真的有沒有被停播,我就不得而知了。


娛樂沐言


前些日子,早上到單位,聽到一個基層單位的人昨晚睡覺時就死了。

他體重有180多斤,平時幹活有一把子力氣,還有4年就到退休年齡了。小毛病什麼的根本沒有,也沒聽說有什麼大的問題。出了這樣的事,大家都很意外。

對於這種猝死,聽說的越來越多了。都說人幹著活呢,就不行了,這種意外真的讓人很無奈。做體檢和做常規檢查根本查不出來,一旦發生意外,很難搶救過來。

至於說高以翔的事情,在參加節目前肯定都有相關免責條款的,藝人簽署了就是同意條款內容,就是有效合法的合同,應該依法得到保護的。

至於說節目在設置的環節中有什麼危險,這就需要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需要依據合同條款向保險公司或節目組索賠,而藝人由於有相關合同在身,不可能獅子大開口的。

這次損失最大的當屬浙江衛視了,從各個方面的壓力都不小,經濟,信譽度,收視率都會下降,影響到在全國的排名。

但是,這是一個浙江衛視的一個機會,好好分析一下自己存在的問題,對節目和辦臺方式加以整改,更好的為民眾服務。

最重要的一點,藝人參加節目就有一定的風險,需要謹慎對待。不要太娛樂至上了,迴歸本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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