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三市多名幹部受處分

威海

威海市政府調查研究室主任張展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威海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東營

廣饒縣大王鎮田辛村村委會主任田家伍違規佔用村集體土地問題。

2003年3月,田家伍在已有一處宅基地的情況下,未經審批擅自佔用該村集體土地320平方米,建設5間磚混平房用於居住。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又將該平房擅自改建為二層樓房,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0月,廣饒縣紀委給予田家伍黨內警告處分。

利津縣北宋鎮柳高村黨支部書記高乃新侵佔村集體資金問題。

2011年,高乃新在調整人口地時,以收取水費的形式,收取高某某等6戶村民水費款共計600元;2017年,高乃新以10000元價格將村東挖排澇溝棄土賣給本村村民高某某。以上款項均未及時記入本村法定賬目,而是用於個人日常開支,損害了村集體和群眾利益。2019年8月,利津縣北宋鎮黨委給予高乃新黨內警告處分。

聊城

臨清市紀委市監委通報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臨清市松林鎮文化站站長、原勞動保障所(人社所)所長張榮海等人辦理群眾養老保險業務不負責任、作風拖沓問題。2013年7月,松林鎮人社所時任所長張榮海未及時辦理胡某某、張某某夫妻二人的保險關係轉移手續,致使二人的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存在出入。2019年5月,張某某辦理退休手續時發現問題後,多次向張榮海進行詢問,並多次向臨清市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反映,但問題仍未得到解決。2019年8月,張榮海將二人保險費記錄錯誤問題向臨清市社保中心進行彙報。臨清市社保中心徵繳科科長李楠在接受胡某某夫妻電話諮詢時態度生硬,未做好解釋工作,對張榮海進行業務指導時,亦未督促張榮海加快查詢進度,直至9月中旬張榮海才查清錯誤原因。此外,2013年松林鎮上報臨清市社保中心養老保險費花名冊中還存在18人登記錯誤的問題。2019年10月,中共臨清市紀委給予張榮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李楠誡勉談話處理;對臨清市社保中心主任張勉國、臨清市人社局分管社保工作的副局長詹雲崗、松林鎮分管人社工作的人大主席常玉平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臨清市人社局局長張瑞峰向市紀委作出書面檢查;責令臨清市人社局黨組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臨清市老趙莊鎮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馬福鋼剋扣各村衛生室公共衛生服務費問題。2016年9月、2016年12月老趙莊鎮衛生院院長馬福鋼提議並與該院財務科科長谷啟明、公共衛生科科長耿澤軍研究決定,在撥付各村衛生室公共衛生服務費時,剋扣部分費用用於該院開支,兩次共計剋扣30542元,並以“其他收入”科目在該院入賬。2019年1月31日,該院將公共衛生服務費退還相應各衛生室。2019年9月,中共臨清市紀委給予馬福鋼黨內警告處分,責令谷啟明、耿澤軍作出書面檢查。

戴灣鎮溫莊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溫慶軍超標準、超範圍向群眾加收、攤派費用等問題。2014年、2015年,溫莊西村因無村集體收入,為解決村務開支,經召開村兩委會議研究決定,向全村村民加取灑水費共計12159元,其中2014年共加收灑水費5543元,2015年共加收灑水費6616元。2016年,溫莊西村未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僅通過召開村兩委會議便決定,將本村村集體土地三溫大渠溫莊西村段路肩承包給本村3名村民用於種樹,共收取承包費7845元。以上款項均入村集體賬目,用於村務開支。2019年9月,中共戴灣鎮委員會給予溫慶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臨清市紀委市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臨清市劉垓子鎮姜油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姜之才違規為他人發放津貼補貼問題。2015年12月,劉垓子鎮姜油坊村時任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姜之才召開村兩委會會議,研究發放村兩委幹部工資事宜,會議研究決定姜油坊村時任黨支部委員、會計姜金魯除領取其1800元工資之外,按照每月100元的標準以電話費名義,給予姜金魯發放補貼共計1200元,經姜之才簽字後,在姜油坊村級賬目中列支。2019年6月,姜金魯將違紀款1200元退回至劉垓子鎮姜油坊村村集體賬戶中。2019年8月,中共劉垓子鎮委員會分別給予姜之才、姜金魯黨內警告處分。

先鋒辦事處大橋居原黨支部書記陳忠澤違規報銷手機通訊費、汽車燃油費等問題。2014年1月至11月,大橋居經時任黨支部書記陳忠澤簽字,在居賬上報銷5名居幹部手機通訊費、汽車燃油費等費用共計31547.7元。2017年12月,以上違規報銷的費用全部退回至居集體賬戶。2019年9月,中共臨清市先鋒路街道工作委員會給予陳忠澤黨內警告處分。

臨清市劉垓子中心衛生院原院長吳振成違反規定購買香菸用於公務接待問題。2015年2月,經劉垓子中心衛生院時任院長吳振成籤批,在該院財務賬目報銷購買副食費用共計14526元,其中違規花費3000元購買香菸用於公務接待。2019年9月,中共臨清市紀委給予吳振成黨內警告處分。

中共臨清市紀委通報3起問責典型問題

臨清市交通運輸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之強因違規審批無派出單位公函接待費問題被問責。2015年至2016年,臨清市交通運輸局無派出單位公函、無接待清單列支公務接待費12800元。對此,臨清市交通運輸局財務科長高國清審核把關不嚴,負有直接責任;時任臨清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李之強審批把關不嚴,負有領導責任。2019年9月,中共臨清市紀委責令高國清向中共臨清市交通運輸局黨組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令李之強向中共臨清市紀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青年路街道原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王超因無公函列支招待費問題被問責。2014年1至6月,臨清市青年路街道辦事處共列支招待費15916元,其中10871元無公函及審批接待清單。對此,時任青年路街道辦事處財所所長吳雲臣未能嚴格執行財務規定,負有直接責任;時任青年路街道辦事處黨委副書記、主任王超審核把關不嚴,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7月,因其他問題,中共臨清市紀委、臨清市監委分別給予吳雲臣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9年8月,中共臨清市紀委責令王超作出書面檢查。

市農業機械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劉文嶺因違規報銷電話費問題被問責。2013年至2016年,經劉文嶺簽字,臨清市農業機械管理局為劉文嶺本人在內的9名在職和離崗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報銷電話費共計29405.8元,對此,劉文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2月,以上款項全部退回臨清市農業機械管理局。2019年3月,中共臨清市紀委責令劉文嶺等9人作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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