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进一步严明纪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以案治本,现将一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马军任薛家峁镇原刘家坪村村主任、崔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犯罪问题。马军身为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11月,马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黑恶势力的拉拢、腐蚀与围猎。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专项斗争的主体责任,实现扫黑、除恶、治乱、打伞、问责环环相扣、相互促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持续保持高压震慑,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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