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王軍違紀行為“前所未有”:本該上繳國庫的200萬,竟被他轉給開發商

在一位退休領導上交了參與樓盤開發獲利的200萬元後,權王軍將這筆本該上繳國庫的款項,轉交給了同樣涉及該樓盤項目的某位商人。這一舉動,讓咸陽一些紀檢委幹部直言感到後怕,“前所未有,聞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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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崔永利

權王軍違紀行為“前所未有”:本該上繳國庫的200萬,竟被他轉給開發商

權王軍的身影,曾出現在咸陽當地多起民事案件中。

2018年,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即將對一起企業合同糾紛官司中查封的股權進行拍賣,時任市紀委書記的權王軍批示:“請轉中院妥處”。當時咸陽中院的一位領導證實,他曾接到權王軍電話,暗示停止拍賣。

在一位退休領導上交了參與樓盤開發獲利的200萬元後,權王軍將這筆本該上繳國庫的款項,轉交給了同樣涉及該樓盤項目的某位商人。這一舉動,讓咸陽一些紀檢委幹部直言感到後怕,“前所未有,聞所未聞”。

在權王軍落馬後,咸陽當地司法系統一名工作人員稱,這位曾經的紀委書記,已經嚴重的破壞了當地司法的生態環境,也給很多幹部留下了難以抹去的陰影。

11月13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陝西省咸陽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市監委原主任權王軍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非法狩獵罪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一案,由安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權王軍違紀行為“前所未有”:本該上繳國庫的200萬,竟被他轉給開發商

10月12日,權王軍被依法逮捕

批示暗示法院叫停拍賣

2018年11月份,一封帶有權王軍批示的文件出現在互聯網上。這份落款為陝西德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情況反映》稱,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了該公司在其他企業所持的35%股權,並即將進行拍賣。陝西德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對此持有異議,希望撤銷拍賣。

在這份《情況反映》上,權王軍做出了“請轉中院妥處”的批示。一位時任咸陽中院領導則向記者透露,權王軍也曾給他打來電話,暗示應停止拍賣。最終,這次股權拍賣在進行的前一天,被緊急叫停。

根據相關文件,當年,咸陽中院拍賣的理由是,一名叫趙恆的商人與其他企業陷入合同糾紛官司,在法院執行過程中發現查明,陝西德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是被執行人趙恆通過他人代持股方式開設經營的。

多名知情人士表示,這名叫趙恆的商人與權王軍關係甚密。趙恆曾在權王軍主政的楊凌地區經商,與權王軍曾多次在西安的高檔場所聚會。趙恆的妹妹趙凌與權王軍關係也不錯,經常出入權王軍的辦公室。

一位與趙恆存在債務糾紛的當事人透露,趙恆破產前涉及近百家債主、外債11億,但是他的資產評估僅2億。這名當事人通過法院查封了趙恆五六十個賬戶,最多的一個賬戶上只有五六千塊錢。

知情人透露,2018年,權王軍看到自己的批示被傳到網上後大為惱火,曾經要求紀監部門調查洩密的源頭,相關單位刪除網上出現的批示照片。

曾經主辦趙恆所涉糾紛案的法官告訴記者,當時,咸陽中院紀檢組確實曾找他談話。這名法官解釋,批示是當事人一方律師在卷宗中複印所得,後被人發到互聯網上。該院另一名法官透露,批示出現在網上後,他們都曾擔心該法官會受到處分,所幸不久權王軍便東窗事發。

民事糾紛中的“外部力量”

權王軍插手民事案件,並非只有前述一例。

2006年3月28日,陝西森海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甲方)與海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乙方)簽訂地產項目建設施工合同。後由於甲方資金緊張,2012年4月5日,雙方約定以部分房產抵扣工程款。約定期限內,甲方一直不將房產交付乙方,且乙方發現甲方一房二賣,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咸陽中院審理該案期間,乙方的工程負責人被咸陽市紀委叫去談話,並長時間留置。甲方也向法院提出,申請調取咸陽市紀委的有關“談話材料”。最終,咸陽市中級法院判乙方敗訴,認為雙方以房抵債的合同無效。

在權王軍落馬後,乙方該項目負責人蔣某曾向陝西省紀監部門舉報稱,“在案件審理期間,自己被多次叫過去談話並製作筆錄,以致法院的正常審理受到干擾”。蔣某還表示,在被多次談話後,自己產生巨大的“心理陰影”,不得不和權王軍“交朋友”,參加各種聚會。

蔣某的律師透露,案件審理期間,他曾去找過權王軍,希望說明情況。但權王軍對他說:“你們律師就是最大的中介、掮客、託王。”

直到權王軍落馬後的2019年9月26日,經法院再次審理,法院最終確定雙方簽訂的以房抵債的合同有效。

權王軍違紀行為“前所未有”:本該上繳國庫的200萬,竟被他轉給開發商

2019年3月7日,權王軍曾上演鬧劇,在朋友圈發“絕筆書”。10日後,陝西省紀委監委宣佈對其紀律審查

200萬違紀資金未上繳國庫

在安康市人民檢察院對權王軍的起訴指控中提及,權王軍濫用職權,擅自處理違紀資金,致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對此,咸陽當地一名資深法律工作者向記者提供了關於此項指控更詳細的情況和證據。

據該位知情人透露,多年前,一名何姓老闆和嶽某以及咸陽市一名曹姓領導,在西安市北郊開發了一處小樓盤。在樓盤銷售完後,三人分完大部分利潤,商定將剩餘的錢交給何姓老闆,由他負責樓盤消防、房產證等手續的辦理。

但是,何姓商人在將錢花光後未能給業主辦理相關手續,遭致起訴,他於是找到權王軍求助。

前述曹姓領導告訴記者,當時,權王軍讓多人給他捎話,暗示索賄。曹姓領導解釋,自己已經退休,當時開發房地產是妻子和朋友所為,他不知情。2018年3月,曹姓領導被咸陽市監委留置15天,出來後他上繳了200萬元開發樓盤的收益。

令人驚訝的是,權王軍將這筆本該上繳國庫的款項,交給了同樣牽扯此樓盤的何姓老闆。這一做法讓一些紀檢委幹部直言感到後怕,“前所未有,聞所未聞”。

有熟悉權王軍的人說,權王軍的身邊有一大群“拉託的”、“中介人”,權王軍本人的特點則是“什麼錢都要,吃了被告吃原告”。權王軍在給不認識的執法部門領導打電話時,甚至開口就說:“我是權王軍,這個案件應該這麼辦。”

咸陽當地司法系統一名工作人員說,權王軍干預司法、濫用職權的案例很多,嚴重地破壞了當地司法的生態環境,也給很多幹部留下了難以抹去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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