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責丨已故職工補助費被冒領55個月 破綻在哪?

以案說責丨已故職工補助費被冒領55個月 破綻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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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審核人員層層失守,已故職工竟被冒領55個月的企業精減退職人員生活困難補助費(以下簡稱“補助費”)。今年10月,江山市石門鎮10名鎮幹部因審核失職被問責,其中黨紀政務處分2人,誡勉談話2人,批評教育6人。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5月。石門鎮新任民政助理員鄭某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與鎮財政所再次核對精減退職人員補助費發放清單,發現原江山煤礦廠職工康某已經去世多年,卻依然有人在領取他的補助費。

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紕漏?負責補助費發放工作的民政助理員、分管領導和財政所會計、出納、負責人又是怎麼摔的“跟頭”?

其實早在2014年5月,這個不對勁的苗頭就可以被及時扼殺。

當時,石門鎮民政助理員何某在核查該鎮企業精減退職人員時,發現康某已於2013年11月去世的情況,卻對此不以為意,沒有將此事告知時任鎮財政所會計周某。而2個月後周某在製作補助費發放清單時,也沒有主動與何某核對名單。

一個發現了情況卻沒有書面上報,一個負責製作清單卻沒有核對確認——失真的名單就這樣被呈遞到了石門鎮財政所負責人處審核,再呈送到分管民政工作的鎮領導手中審籤。在拿到這些資料後,財政所負責人和分管鎮領導沒有仔細瞭解情況,就草草簽批,導致“多層審批,多人把關”的審核流程形同虛設,致使康某妻子從2014年7月開始,違規領取撫卹補助費達18次之多。

10個幹部為何找不出1個破綻?據相關責任人員解釋,從名單核查到清單製作,從清單憑證審籤再到救濟款發放,多個環節中他們都沒有進行有效銜接;下任對上任留下的底稿也是照搬照抄,依樣畫葫蘆,以致於錯漏信息在先後2任民政助理員、3任財政所會計、2任財政所出納、2任財政所負責人和1名分管領導之間傳遞,跑冒滴漏問題屢次出現。

問題暴露後,2018年11月,江山市紀委監委根據石門鎮監察辦提供的線索展開調查。經查,2013年12月至2018年6月,康某妻子先後冒領補助費共計人民幣78235元。案發後,上述款項被追回,康某妻子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執紀者說 】

江山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陳宗仁

本案中,補助費發放各個工作環節對接未到人,工作職責履行不到位,反映出少數基層幹部職責履行浮於表面,有些基層領導幹部“一崗雙責”制度執行流於形式,也折射出作風漂浮、擔當缺失等問題,從而導致了錯漏問題連環發生,冒領行為屢次得逞。

當前,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黨員幹部要引以為戒,強化初心意識,牢記使命擔當,樹立務實作風,種好“責任田”;黨組織要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將主體責任落實到教育管理監督工作中,促使黨員幹部想幹事、會幹事、幹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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