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02執4499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丁聰敏
性別女
年齡29
身份證號340123199*******8420
住址安徽省肥西縣上派鎮北張村孫西村民組
執行法院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被告丁聰敏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原告蔣峰借款本金6000元;二、駁回原告蔣峰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未按本判決指定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50元,公告費800元,合計850元,由被告丁聰敏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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