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航母被擊沉,起飛的艦載機應該怎麼辦?

秦皇見漢武


二戰期間,航母逐漸走上歷史舞臺,到了現在,航母已經成為大國海軍不可或缺的標配武器裝備。很多時候,只要有航母就是一種無形的威懾,它在地區衝突以及決定戰爭勝負方面能夠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不說別的,談及美國海軍,大家首先會聯想到人家的12艘尼米茲級核動力航母,此外,美國正在建造兩艘“福特”級航母。之所以要配備這麼多航母,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美軍要同時打贏兩場幾乎在同一時間發生的戰爭。多年來,哪裡有衝突,美軍航母就開到哪裡,以伊朗局勢為例,自從美國退群,美軍多次向波斯灣一帶派出雙航母編隊就是最好的例證。那麼,航母為什麼這麼厲害呢?

說實話,二戰時期的航母更多時候充當的是海戰的延伸角色,除艦炮以外,航母大多時候發揮的就是海上飛機場的作用,其艦載機可以有效增加對敵殺傷能力,因此,在那個時候,直至今天,艦載機都是航母編隊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那麼,如果母艦被擊沉,已經起飛的艦載機怎麼辦呢?我們先來談一下沒有外部力量下,艦載機該如何應對。

航母被擊沉,艦載機只有兩條路,一是迫降,而是飛行員跳傘。如果就近有友軍基地,艦載機可以選擇在陸地降落。如果其自身航程不足以飛到自家基地,則只能在海面迫降,此時,艦載機飛行員必須要做好充足準備,海浪洶湧的海面並不適合艦載機迫降,就算勉強迫降成功,如果飛行員沒有信號彈之類的求救設備的話也難免會遭遇不測。

普遍來講,二戰時期的艦載機航程都比較短,當時盟軍和軸心國軍隊的艦載機普遍講究兩小時攻擊計劃,基於此,當時的艦載機執行任務普遍不會飛出250海里,假設母艦被擊沉,這些艦載機想要在自家基地降落非常困難。這種情況下,艦載機飛行員大都選擇迫降,以中途島海戰為例,當時的日軍艦載機飛行員有相當一部分是先迫降,再爬上自家的護衛艦船,畢竟,保不住戰機,飛行員還是非常珍貴的。

當然了,如果有其他航母在附近待命就更好了,沒有“鳥巢”的艦載機完全可以在其他航母上降落。中途島海戰,美國太平洋艦隊司令海軍上將切斯特·尼米茲不惜違背條例派出在珊瑚海海戰中受重傷的“約克城”號航母出戰,美軍最終以“大黃蜂”號、“企業”號、“約克城”號三艘航母擊沉了日軍“飛龍”、“蒼龍”、“赤城”、“加賀”四艘重型主力航空母艦。值得一提的是,“約克城”號航母雖然臨行前插滿了支撐鋼架,但它幸不辱命,雖然這艘航母最終沉沒,但它終究幫助美軍打贏了這一仗。我們可以想象“約克城”號航母上的艦載機還有其他“母艦”,完全不用因為迫降問題發愁。

反觀瓜島戰爭中的日軍,曾經盲目叫囂“不沉航母”,大批戰機從陸地起飛對敵實施打擊。這種情況下,戰機的有效航程大大縮短,稍有不慎負傷的話,戰機很難在陸地或者航母上迫降,不載到海里又能怎麼辦?

當然了,現代艦載機基本不用擔憂上述問題。就算航母被擊沉,現代艦載機的航程也足夠大,美國F/A18艦載機最大航程2346公里,美國空軍和海軍必要時刻都能派出專業加油機,即使加油機短時間內無法抵達戰區,戰機之間有時也能互相加油。更何況,美軍在全球範圍內平均每3000公里就有自己的軍事基地,如果把盟國基地也算在內的話,其艦載機不愁沒地方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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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甲裝研菌


這種局面在二戰中多次發生,一般而言,遇到這種倒黴至極的情況,艦載機也算是無奈了,但是也還是有預案的,一般來說可以有3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是降落在另外一艘友軍航母上。這適合參戰的一方在被擊沉一艘航母后,還有至少1艘及以上的航母,這種時候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起飛的艦載機在母艦沉沒後,可以馬上聯絡其他友軍航母,詢問收納飛機的情況,並且詢問可否降落,得到肯定答覆的概率一般會很高,除非人品不好被拒絕,因此可以選擇降落回友軍航母。


第二種情況是被擊沉了所有的航母,或者只有一艘航母參戰還被擊沉。此時選擇可以有兩種,第一種是降落海面或者棄機跳傘,降落海面並不是最安全的方法,但是卻有一定的概率可以吸引注意,並且多在海上飄一會,也許可以被其他友艦救起來,保住一架艦載機,但是這樣的難度實在是太大了,不平靜的海面對於戰鬥機來說就像是一個充滿了大坑的地面,降落實在是危險。


因此,這種情況下一般還是選擇棄機跳傘的多,跳傘後起碼有很大的希望保命,但是一定要帶上信號彈,不然在茫茫大海上找到一個在海浪中時隱時現個人,實在是難上加難,基本上如果不帶信號彈,就一定不會被發現,只能飄在海面等死了。於是還有另外一個選擇,那就是降落在敵軍的航母上,這樣的情況也不是沒有過,但是降落就意味著被俘虜,著適合於求生欲極強的士兵,為了保命,暫且被敵人俘虜,也是一種選擇吧。


海事先鋒


很簡單,要麼墜海,要麼能夠找到其他航母或者機場能夠降落。

1942年6月的中途島海戰,日本海軍航母機動部隊的4艘大型航母,在5分鐘內就被引爆3艘,只剩下一艘飛龍號。從爆炸的赤城、加賀、蒼龍號上起飛在空中艦載機,有一小部分降落在飛龍號上,繼續執行轟炸美國航母的任務,直至飛龍號也被擊沉,所有艦載機當然一同全部損失。

不過相對於艦載機,真正寶貴的是艦載機飛行員。日本在中途島戰役中損失的飛行員倒不是很多,因為其航母都不是爆炸後一下子就沉掉的,還是有時間讓大部分人登上護衛艦船。後來在瓜島期間,日本海軍就執行非常愚蠢的“不沉航母”策略,讓艦載機飛行員從陸地機場起飛,去遙遠的瓜島上空與美軍機交戰。因為距離太長,留給日軍飛行員作戰時間太短,且如果飛行員負傷或者飛機受創,極難再飛回去,經常就掉海里了。

瓜島戰役,日本海軍航空兵的損失其實是遠超中途島戰役的。儘管從沉沒航母的數量來看,是中途島戰役更多。但事物不能只看表面。


DS軍美


航母當然是敵方優先攻擊的對象,即使沒有沉,也有可能被擊傷擊毀甲板,那麼就有可能不能起降戰機。

事實上,我們也可以由中途島海戰來看看美國海軍是怎麼做的,美國海軍出動了三艘航母,分別是“大黃蜂號”“企業號”“約克城號”。其中約克城號是經過緊急搶修三天即刻投入戰場的,為了這事,尼米茨違反了很多海軍條例,如果打了敗仗,他會面臨軍事法庭的審判。

而尼米茨為什麼那艘內部打著鋼架支撐的,僅僅把飛行甲板修好的約克城號也派出去呢,就是為了題主所說的問題。

這場戰鬥好死不死的又是約克城號倒黴,它被擊沉了,在它還沒有被擊沉之前,僅僅被擊傷的時候,他上面飛出去的戰機就被命令降落在大黃號和企業號上面了。

這種安排有它的好處,就是即使失去了約克城號,它的戰力並未全部喪失,他的戰機和飛行員還在。事實上也就是這樣的,約克城號上的俯衝轟炸機編入了新的中隊,繼續追殺著南雲中將殘存的艦隊。(我不想提魚雷機中隊,知道的請點個贊。)

這就是第一選擇,轉場降落到另外一艘航母,繼續戰鬥。

而第二選擇並不是網傳的,飛向附近路基機場,這不是第二個選擇。第二個選擇是發佈方位後,在海上迫降。坐上皮划艇吃巧克力,等驅逐艦來救援。而後驅逐艦會用送飛行員去別的航母,開新的飛機,繼續戰鬥。飛機比飛行員便宜,尤其是戰場上的飛行員分分秒秒創造巨大收穫的鑽石時間內。

第三才是飛向附近的路基機場。(飛行員基本上這場戰鬥用不上了。)

第四飛向盟國機場,小心被擊落。

所以,美帝在派出航母的時候,只要確定有戰鬥可能,一定是雙航母編隊,甚至是三航母編隊。

記住了,飛向己方航母或者海面迫降。


李勉9


航母被擊沉,艦載機回不了機窩,可苦壞了那些艦載直升機,航程本來就短,說沒油就沒油,棄機逃生又不可能,大約只能降落海面,力求創造逃生機會。航母大戰,是從二戰開始的,當時的艦載機性能不高,航母被沉以後,除了自殺式攻擊,生還者少而又少。如太平洋戰爭,日本因18艘航母被擊沉,大部分飛機因而無法生還。今天的航母戰力大為提高,艦載機性能也大為增加,雙航母出動,一艘被擊沉,還有另外一艘,有基地的靠基地,沒油還能呼喚空中加油機,還有夥伴式加油,大約都能飛回家。任何裝備只要技術條件允許,都會考慮極限使用,想得蠻貼心,敬請大放於心。

艦載機的設計師們

艦載機的設計者們,從來強調大航程,包括二戰艦載機,航程都不短,以美國F4U“海盜”為例,在1600公里以上。當代艦載機,如美製F/A-18E/F,滿油滿彈達到了2300多公里;五代艦載機F-35C,也在2200多公里以上。都在關心我們的殲-15,滑躍式起飛耗油量高,滿油滿彈的航程在3500公里以上。不過有一個基本常識要說清楚,與其它艦載機一樣,有一個最大載荷問題,3500公里是載滿油時的航程。視任務不同,掛多少彈,載多少油,要做出權衡。即便其F-35C航程大為增加,美國新型“福特”級航母,更打造出MQ-25艦載加油機,以滿足艦載機油量不足的應急之需。

航母指揮官的責任

正像有什麼樣的設計師便有什麼樣的艦載機一樣,航母編隊的指揮官們,指揮作戰要根據艦載機性能,而制訂作戰任務,包括其最大航程,乃至航母損失的情況下,怎麼確保艦載機安全。網絡橋段,定性美國“尼米茲”級航母,可控制10萬以上平方公里海域,就沒有考慮艦載機的安全。如對不具反制航母能力的弱小國家,你說可以控制100萬平方公里,也無可質疑。應對有強大航母的國家,能控制100平方公里就不錯了,甚至更低。如何把損失降到最低,在制訂作戰計劃之前,都會考慮到這一情況。


魂舞大漠


航母沉沒了,艦載機會尋找任何能降落的地方降落,實在沒辦法就只能在海面上迫降,儘可能保存飛行員和飛機,比如最近熱播的《血戰中途島》,日軍四艘航母全部被擊沉,返航的艦載機只能在海面上降落,因為戰鬥海域距離日軍控制的陸地太遠,附近的驅逐艦、巡洋艦、戰列艦又不具備讓艦載機降落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艦載機會盡可能在己方軍艦附近降落,以便儘快獲救。

當然,也有個別狂熱飛行員選擇玉碎,駕駛艦載機撞向美軍的軍艦,但這是極少數的!最新解密的資料認為,中途島海戰中日軍僅有110名飛行員陣亡,而當時日軍參戰艦載機有266架,可見大部分的飛行員都倖存下來了!這部分飛行員都選擇在海面上迫降,最後被軍艦救起,真正選擇玉碎作戰的並不多。

那麼假如日軍的4艘航母沒有被全部擊沉呢?參照當時美軍的案例,在約克城號被擊沉,大黃蜂號和企業號完好的情況下,剩餘的航母要負責接收約克城號的艦載機,也就是說救起飛行員的同時還要要儘可能保住飛機,即便是在海面上迫降的艦載機也要儘可能回收,因為海軍不會給航母預留太多艦載機,獲得新飛機需要等待很長時間,飛機和飛行員失去任何一個都會嚴重影響航母的戰鬥力。



舉個例子說明。在中途島海戰之前的珊瑚海海戰中,就出現編隊中的部分航母被擊沉的現象,美日兩軍選擇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處理措施,間接影響了中途島海戰的結局。日軍第五航空戰隊的翔鶴號航母被重創、瑞鶴號安然無恙、輕型航母鳳翔號戰沉,損失77架飛機,和1074名官兵;


而美軍的重型航母列剋星敦號戰沉、約克城號受重創,但約克城號負責接收了列克星頓號的艦載機,因此只損失了66架飛機和543名官兵,對比之下不難發現美軍更注意營救飛行員和飛機,裝備和人員損失率明顯低於日軍。

由於大量的飛機和飛行員倖存,約克城號航母在簡單修復後就參加了中途島海戰,而日軍的翔鶴、瑞鶴兩艘艦隊航母都不能參戰了。當1942年6月中途島海戰打響時,翔鶴號造緊張維修、瑞鶴號卻在等待新的飛機和飛行員,失去了這兩艘主力航母,南雲忠一很難打贏中途島海戰。


兵器世界


航母都被擊沉了,起飛的艦載機能咋辦?不趕緊跑,難不成還打算跳海里喂鯊魚嗎?

如果附近還有友軍航母的話,降落在友軍航母上。接著發動復仇之戰。

如果艦載機的航程足夠,那麼儘可能往機場飛。找不到機場找個比較平點的地兒迫降唄,大量高速公路本身就有預備機場的設計。



如果實在不行的話,找個稍微平點的地兒降落去吧

不過如果姿勢不對的話,容易直接拍死

如果在大洋深處,或者說周邊島嶼全部控制在敵方手中的話,那麼在己方軍艦身邊跳海,這樣的話有利於降低搜救難度從而提高跳傘飛行員的生還率(順道一提美國海軍為了提高跳傘飛行員的生還率,撈到人的驅逐艦用飛行員換冰淇淋

最後的最後什麼都沒有的話。把遺書寫好,沒準能被挖到呢

總不能投敵降落在敵方航母上吧?


嘯鷹評


這個答題首先是,航母被擊沉前艦載機是否已經起飛到空中,執行戰鬥任務,這時航母已經遭受到了,導彈的襲擊,抑或受到水雷的重創,但是航母一般是罕見的,是不會被擊沉的。美國稱將退役航母做一個實驗,美國在2005年的時候,就將本國退役的8.4萬噸航母作為靶子,進行持續的狂轟濫炸,其中導彈魚雷也曾做過一波接一波兒試驗,但是主要用轟炸機投下的炸彈,就是在這樣毫無反抗的情況下,美軍也是持續轟炸了25天才將其擊沉,這也足以看出航母的強大。


話回正題:艦載機在起飛時,航母甲板遭到了嚴重破壞,艦載機已無法回到航母甲板子上了,這得看航母在大洋之中,附近有沒有這個國家的空軍基地,如有可以降落在自己的軍事基地上,抑或是盟友的軍事基地。但是還有個前提,看看艦載機夠不夠飛往基地上的油料,還得看預警機起沒起飛,沒有預警雷達,還有艦載機和普通固定翼戰鬥機,在接受加油機的受油是否存在,如果這些條件都沒有的話,海平面就是艦載機的的歸宿。


用戶中國布衣


航空母艦作為艦載機的起飛平臺,也是其打擊平臺,擔負著艦載機的起飛降落執行各種任務的基本操作。一旦,航空母艦平臺被擊沉,就意味著艦載機的這些保障將徹底失去,這對於整個航母編隊來說,是極其嚴重的損失。那麼保護航母就成為護航編隊的首要任務,可是戰爭畢竟不能保證航母不被擊沉,就是被擊傷甲板都可能讓起飛的艦載機無法降落,這時候怎麼辦呢?

第一種是降落在另外一艘友軍航母上。這適合參戰的一方在被擊沉一艘航母后,還有至少1艘及以上的航母,這種時候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起飛的艦載機在母艦沉沒後,可以馬上聯絡其他友軍航母,詢問收納飛機的情況,並且詢問可否降落,得到肯定答覆的概率一般會很高,除非人品不好被拒絕,因此可以選擇降落回友軍航母。

2、繼續執行戰鬥任務,然後迫降在陸地機場上。

現代海軍艦載機主流機型一般都是中型或者重型戰鬥機,本身航程能力也比較遠,一般在3000km左右,如果執行完戰鬥任務之後,附近有友軍控制的陸基機場或者盟軍的機場,那當然就可以飛過去降落了,畢竟艦載機本身就具備在陸地機場降落的能力。這兩種情況在二戰時期的海戰中也是出現的比較多的。

不過相對於艦載機,真正寶貴的是艦載機飛行員。日本在中途島戰役中損失的飛行員倒不是很多,因為其航母都不是爆炸後一下子就沉掉的,

還是有時間讓大部分人登上護衛艦船。後來在瓜島期間,日本海軍就執行非常愚蠢的“不沉航母”策略,讓艦載機飛行員從陸地機場起飛,去遙遠的瓜島上空與美軍機交戰。因為距離太長,留給日軍飛行員作戰時間太短,且如果飛行員負傷或者飛機受創,極難再飛回去,經常就掉海里了。

事實上,我們也可以由中途島海戰來看看美國海軍是怎麼做的,美國海軍出動了三艘航母,分別是“大黃蜂號”“企業號”“約克城號”。其中約克城號是經過緊急搶修三天即刻投入戰場的,為了這事,尼米茨違反了很多海軍條例,如果打了敗仗,他會面臨軍事法庭的審判。

而尼米茨為什麼那艘內部打著鋼架支撐的,僅僅把飛行甲板修好的約克城號也派出去呢,就是為了題主所說的問題。

這場戰鬥好死不死的又是約克城號倒黴,它被擊沉了,在它還沒有被擊沉之前,僅僅被擊傷的時候,他上面飛出去的戰機就被命令降落在大黃號和企業號上面了。

實際上航母就是艦載機的母親,離開了母親的懷抱,那麼艦載機就成了斷線的風箏。回顧歷史,在二戰中途島戰役中,日軍沉沒了四艘航母,每艘航母沉沒時基本上飛機全部起飛,那麼他們的命運是什麼呢?據記載,當時的日本飛機一是在戰鬥中被擊落,二是找不到航母燃油耗進掉進大海,

三是直接駕機撞向美艦同歸於盡,這也就是日軍後來發起神風攻擊的借鑑之一。當然,現在的形式有所改觀,一是可以空中加油,必要時可以飛到陸地機場,或者降落在其它航母,二是可以跳傘,等待直升飛機或者潛艇救援。


第一電力


對於海軍艦載機飛行員而言,航空母艦就是茫茫大海上最好的島嶼和基地了,每次從這裡起飛,除了特殊情況,都是要返回到這裡,這裡就是外婆家的澎湖灣。

不過,如果在實戰中,航空母艦被敵方擊沉,那麼對於已經起飛作戰的艦載機而言,該如何應對?大體上就是下面幾種方法了:

1、繼續執行戰鬥任務,然後降落在兄弟部隊的航空母艦上。

在這種情況下,就能體現出為什麼擁有多艘航空母艦的好處了,一艘被擊沉,至少還有一艘可以備降艦載機,這就是備份的優勢,或者說雙航母的優勢。對於大國海軍而言,雙航母那是起步價,擁有4艘以上,甚至10艘才是標配。

2、繼續執行戰鬥任務,然後迫降在陸地機場上。

現代海軍艦載機主流機型一般都是中型或者重型戰鬥機,本身航程能力也比較遠,一般在3000km左右,如果執行完戰鬥任務之後,附近有友軍控制的陸基機場或者盟軍的機場,那當然就可以飛過去降落了,畢竟艦載機本身就具備在陸地機場降落的能力。這兩種情況在二戰時期的海戰中也是出現的比較多的。

3、如果是垂直起降戰鬥機,比如F-35B那樣的艦載機,這時可以考慮在兩棲攻擊艦、登陸艦或者驅逐艦的直升機甲板上降落。

4、如果上面的情況都不行,那麼還是在友軍艦艇附近海面上進行跳傘降落吧,至少落水之後馬上就可以得到救援,不至於在海水裡面泡的時間太長。

這個問題呢就回答到這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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