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情婦,丈夫炮製400萬家庭外債能否勝訴

聯手情婦,丈夫炮製400萬家庭外債能否勝訴

丈夫在外包了情婦,反而3次把她告上法庭,要求她替他償還欠情婦的債務……

文|中融 馮雲

共苦不能同甘,丈夫在外養情婦

2006年2月16日,張桂藍在去接兒子黃全超放學的路上,突然,幾個穿著制服的人攔住了她的去路,並遞給她一沓起訴狀,要求她歸還260萬元的債務。一個家庭婦女,每天過著家庭、學校兩點一線的生活,怎麼一下子來了這麼多的債務?細看起訴狀,上面列舉的債權人裡,大都是前夫哥哥黃國棟,而其中10萬的債權人最令她惱火,是一個叫楊月嬌的女人,這個楊月嬌正是前夫黃君國的情婦。

這是張桂藍的前夫關於共同債務的第三次上訴,前兩次都因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承認,這一次,張桂藍不知道結果又會如何。

1966年6月,張桂藍出生在距離南昌市25公里遠的塔城鄉。17歲那年張桂藍升入南昌縣塔城中學,因為太老實,總有同學欺負她,要她替做作業、做清潔。只有一個男生黃君國站出來為張桂藍打抱不平,在這個瘦高個的“庇護”下,班裡再沒有人欺負張桂藍了,張桂藍變得開朗愛笑了,這笑容中也多了幾分青澀的羞紅。

1984年夏天,走出校園的張桂藍和黃君國手牽手走在了一起。那份被庇護的安全感讓張桂藍覺得自己儼然一個幸福的小女人,而張桂藍的溫柔善良也讓黃君國覺得自己遇到了天下最好的女子。正值青春年少的他們,很快就在愛河中不能自拔,到第二年就開始談婚論嫁了。1987年8月兩人領了結婚證。對張桂藍而言剛結婚的那段日子是過得最艱難的,大哥黃國棟和大嫂萬萍出外打工,下了班回來的張桂藍還要張羅全家吃穿、照顧臥床的婆婆。但就是這段最艱難的日子,成為了張桂藍日後最難以忘懷的美好時光。隨後,兩人的3個兒子陸續出生了,這個小家庭變得熱鬧而忙碌。

1995年,婆婆去世了,住在鄉下的張桂藍夫婦搬到南昌市。哥哥黃國棟是搞房地產開發的,在他的幫助下,黃君國開始到建築工地做包工頭,而張桂藍就在工地附近開了家小賣部。憑著兩人的辛勤勞動,日子一天天好起來。然而,同苦容易同甘難,隨著兩口子生活環境的改善,兩人的感情卻日漸疏遠,黃君國開始以應酬為由夜不歸宿。2004年深秋的一天,黃君國深夜喝得大醉回來,張桂藍怕他吵醒熟睡中的3個孩子,就說了他兩句,結果換來的是黃君國拳腳相向。黃君國一邊罵一邊用拳打、用腳踢。張桂藍疼得蜷縮在地上,卻沒有哼一聲,她暗暗地把淚水往肚裡咽。這天夜裡張桂藍失眠了,她回想起黃君國短短數月來的行為,覺得丈夫的變化實在太大了。但想到丈夫現在工程做大了,工作壓力一定也很大,也許是一時心情不好才這樣對她的,她反思自己是不是隻顧著孩子而對丈夫疏於關心。

2005年6月3日,張桂藍送黃君國去廣州談一個工程。臨上火車她問丈夫什麼時候回,好去車站接他。黃君國說五六天才回,具體也沒個準。2005年6月9日的中午,張桂藍接到了一個讓她驚惶萬分的電話。打電話來的是與黃君國合夥的一個包工頭劉建高。劉建高說要找黃君國,可是黃君國手機關機。張桂藍說他去廣州還沒回。劉建高馬上給廣州那邊打了個電話,那邊的何老闆說前天下午就送黃君國上火車了,昨天白天就應該到家了。劉建高覺得是不是黃君國故意躲著他,就又給張桂藍打去電話。張桂藍這下可急壞了,丈夫真的不在家呀,那丈夫又會在哪呢?她急得四處打電話,甚至都要去報警。

到了晚上,黃君國一臉疲憊地回來了,張桂藍忙問他去哪了。黃君國說在火車上碰見個老鄉,就中途下車去老鄉的新家看了看,耽誤了一天。張桂藍狐疑地問是哪個老鄉,黃君國支支吾吾地說:“你沒見過的。好了,我累死了,想快去睡一覺。”這一夜張桂藍輾轉反側無法入眠,還是覺得不對勁。她開始胡思亂想,可又不願相信丈夫會做出對不起她的事情,思前想後張桂藍覺得自己有必要弄清楚。

2005年7月3日,黃君國又以談生意為名說要去廣州一趟。這次張桂藍又提出要去火車站送丈夫,可黃君國忙擺手說:“上次去送了的,這次還去送什麼。”黃君國一出門,張桂藍就悄悄跟了出去。黃君國的車沒有去火車站而是開去了城東的金燦小區,一個女人出來,笑吟吟地接過了黃君國的行李。此時,尾隨丈夫而來的張桂藍看到了這一切,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頓覺眼前一陣恍惚。當張桂藍醒來時自己已經躺在醫院。她打電話叫來姐姐張金秀,得知事情原委,性格潑辣的張金秀拍案而起:“我們去告他,一定要為你討個公道!”張桂藍卻只是一個勁兒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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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與情婦聯手,逼債260萬

張家兩姐妹來到婦聯尋求幫助,婦聯的大姐聽完張桂藍的哭述告訴她:“俗話說捉姦在床,僅憑猜測是不行的,關鍵是你要拿出黃君國在外面有外遇的證據來,還要摸清他的財產情況,你沒有證據,憑你口述也沒有用。”從婦聯出來,2005年7月24日晚上,張桂藍來到金燦小區,在那裡一直蹲守到了晚上11點多鐘,黃君國和情婦楊月嬌兩個人才開車從外面回來,手挽手上樓去。7月25日凌晨1點鐘左右,張桂藍帶上孃家一夥人衝進黃君國和楊月嬌的住處,雙方發生激烈的衝突。由於人多勢眾,張桂藍搶走了黃君國裝有工程資料的公文包,並且拍攝了黃君國與楊月嬌共同生活的照片。張桂藍拿到這些證據的當天就到南昌市青山湖法院起訴離婚。令人萬萬沒想到的是,法庭上黃君國主張有400多萬元的債務,要求與張桂藍共同承擔,這讓張桂藍大為吃驚,這麼多的債務怎麼自己一點都不知道呢?

2005年9月12日,由於張桂藍準備充分,證據確鑿,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黃君國存在與別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和隱藏財產、債權的過錯,在財產的分割上與債權分享上應照顧無過錯的女方張桂藍。於是兩套住房,夫妻共同存款8萬元和共同收益13萬元判歸張桂藍所有。夫妻共同債權264萬元,由張桂藍分享150萬元,黃君國分享餘額114萬元。對於黃君國所說的400多萬債務,由於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承認。走出法庭,張桂藍如走出噩夢一般舒了一口氣,她感嘆事情到此總算有了個了斷,對一個弱者而言,老天總算給了她一個公正的判決。

2006年2月16日,張桂藍在去接兒子黃全超放學的路上,突然,幾個穿著制服的人攔住了她的去路,並遞給她一沓起訴狀,要求她歸還260萬的債務。其中有4張合計10萬元的借條,簽名的竟是那個叫楊月嬌的女人。

此時張桂藍神情有些恍惚了,那個曾一度保護過她的人,現在反過來和外面的女人一起拿“刀子”捅她,想到這,張桂藍就覺得胸口一陣疼痛。姐姐張金秀不禁為妹妹叫屈:“黃君國真不是個東西,看我妹妹好欺負,連他給情婦的錢都要我妹妹出。”

聯手情婦,丈夫炮製400萬家庭外債能否勝訴

前夫裝病反被識破

原來,2006年2月10日,黃君國不服一審判決,拿著打給哥哥、好友和情婦的借條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黃君國舉證400多萬元的債務,要求前妻張桂藍承擔260萬元。2006年3月30日,法院認為這400多萬元的債務無法說清用途和來源,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2006年6月16日,黃君國向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這也是他關於共同債務的第三次上訴。

為了讓張桂藍拿出260萬元,黃君國每日苦思冥想。6月21日,黃君國住進了市醫院的特護病房,他讓小兒子黃方傑拿著醫院的診斷書去找前妻張桂藍。張桂藍看後大為震驚,前些日子不是一直好好的嗎,怎麼一下就進醫院了呢?她忙把兒子黃方傑拉到身邊問個究竟。黃方傑說:“今天下午我放學碰到趙叔叔,他說爸爸在市醫院。我去的時候爸爸躺在病床上睡著了,趙叔叔要我把這個帶給你。”

張桂藍接過診斷書,“消化道腫瘤”(胃癌)幾個字觸目驚心,她回想黃君國這幾年確實應酬越來越多,常喝得酩酊大醉嘔吐不止,健康出了問題也就不是意料之外的事,但病發這麼突然這麼嚴重是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想到19年的夫妻情分,張桂藍忍不住想去醫院探望黃君國,卻被姐姐張金秀勸住了:“我就知道你會心慈手軟,黃君國也正是吃定了你這點。你忘了前幾天他還聯合外面的女人來告你呢。這樣吧,我替你跑一趟,看他是真病還是耍什麼把戲。”雖說張桂藍心裡很是不安,但姐姐的話也不無道理。

2006年6月24日晚上將近8點30分的時候,張金秀來到市醫院,她問護士有沒有黃君國這個病人,護士說有。張金秀跟著護士來到黃君國的病房,發現病房裡各種禮品還在,人卻不見了。護士說:“剛才查房還看見黃君國,可能又跑回家過夜了。”得了重病不躺在病床好好休息,每晚還跑回家過夜,天下哪有這麼輕巧的“重病”。原來黃君國是使了苦肉計,寫假診斷書假住院,騙張桂藍為他出錢治病。耐不住病床寂寞的黃君國在晚上醫院住院部關門前就溜了。姐姐張金秀這麼一說,張桂藍又氣又惱,曾經那麼多風風雨雨一起走過來,現在為了錢黃君國有必要這樣做嗎?

左鄰右舍開始關注這起看來有些荒誕的官司。居委會的吳佑華替張桂藍打起了小算盤,她覺得黃君國這樣鍥而不捨地上訴,無非是想追回離婚時張桂藍分得的財產。可他那些臨時借條說不清出處,為達目的他把情婦也拉上了,一起來騙張桂藍的錢,張桂藍真可憐。鄰居廖東英老人也替張桂藍鳴不平:“丈夫在外養情婦已經夠可惡的了,現在還回來找張桂藍要錢,我從沒聽過這樣的事,真可恥。”也有鄰居覺得丈夫黃君國在外打江山,離婚時錢卻被妻子分走大半,現在丈夫有難,妻子怎能袖手旁觀。

面對多方的拷問,張桂藍也有些猶疑了。19年夫妻感情,雖說他不仁有外遇在先,可自己也不能不義啊,面對前夫400多萬的債務難道真的不管了嗎?她摸著自己的良心回答,不能!如果黃君國真的有那麼多債務,她還是願意拿出錢替他還的,但如果那些債務是假的,那黃君國又是何居心呢?張桂藍打電話給黃君國的哥哥黃國棟,可對方一聽是她就馬上關機了,張桂藍又找黃君國的好朋友,他們也都是避而不見。

張桂藍便去金燦小區找楊月嬌。楊月嬌給她開了門,可眼前的一幕令張桂藍髮憷,透過門縫張桂藍看到臥室的半面牆都掛著前夫黃君國和楊月嬌的婚紗照,客廳擺著新買的液晶電視。張桂藍想到19年前自己和黃君國結婚那會兒,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他們在床上說悄悄話,在桌上啃著鹹菜,但卻是那麼幸福。想著想著,張桂藍的淚決堤了,她奪門而出,逃開了這個讓她傷心的地方。她現在證實了,前夫黃君國的債務是假的,自己若還傻傻地把錢送去,不是給他們做嫁衣嗎?

目前,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黃君國的第三次起訴終被駁回。

法律點評

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看,夫妻對共同債務都負有連帶清償責任。

此案中男方拿出借條要求女方共同承擔鉅額債務,如果借條是真的,確有借款一事,那麼女方即便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必須承擔債務償還的責任。但經調查,借條為臨時虛構,故女方無需承擔男方舉證的債務。

專家呼籲,夫妻雙方,尤其是沒有經濟來源的家庭主婦,一定要弄清楚配偶在外的債權債務狀況,否則一旦離婚,自己將被推到不利甚至危險的境地。同時專家還鼓勵婦女同胞,在遇到糾紛時一定要勇於尋求法律保護,爭得自己合法的權益。

法律解惑

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債務的承擔原則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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