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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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工作補助的發放,是充分保障了增加為國家建設和奮鬥的人員的生活,是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曾經的英雄的生活的一種保障,我們普通人要懷有一種敬佩的感覺,畢竟這些英雄曾經為國家流血流淚,是值得我們敬仰的,我舉雙手贊成

11月22日上午,石家莊市政府新聞辦舉辦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及增發物價補貼新聞發佈會。

據瞭解,按照河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從今年8月1日起,對部分優撫對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進行調整,石家莊市執行此標準。

具體調整包括:

(一)提高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卹金。

(二)提高“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卹金。

(三)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原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四)部分烈士子女

(五)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六)參戰涉核人員

(七)60週歲以上農村籍退役人員

市優撫對象按城鎮補助標準4月份每人補貼42.3元,5月份每人補貼55元,6月份每人補貼58.4元,7月份每人補貼50.3元,惠及8萬餘名優撫對象,共計補發1600多萬元。

此項工作補助的發放,是充分保障了增加為國家建設和奮鬥的人員的生活,是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曾經的英雄的生活的一種保障,我們普通人要懷有一種敬佩的感覺,畢竟這些英雄曾經為國家流血流淚,是值得我們敬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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