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VS阿里巴巴:“雙十一”商標案開庭

京東VS阿里巴巴:“雙十一”商標案開庭!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了因“雙十一”商標而引發的行政糾紛案,京東因不服商標局作出的商標無效宣告裁定而將商標局訴至法院,阿里巴巴作為第三人參加了訴訟。

1、京東

京東,中國自營式電商企業,創始人劉強東擔任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旗下設有京東商城、京東金融、拍拍網、京東智能、O2O及海外事業部等。2013年正式獲得虛擬運營商牌照。2014年5月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 2016年6月與沃爾瑪達成深度戰略合作,1號店併入京東。

京東VS阿里巴巴:“雙十一”商標案開庭

2、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是以曾擔任英語教師的馬雲為首的18人於1999年在浙江杭州創立的公司。業務和關聯公司的業務包括:淘寶網、天貓、聚划算、全球速賣通、阿里巴巴國際交易市場、1688、阿里媽媽、阿里雲、螞蟻金服、菜鳥網絡等。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團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

京東VS阿里巴巴:“雙十一”商標案開庭

3、事件回溯

本次庭審涉及的商標分別為京東公司申請註冊的“雙11.雙11及圖”“京東雙十乕”、“雙11.雙11上京東及圖”等五枚商標。阿里巴巴對上述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商標局經審查認定訴爭商標與阿里巴巴在先註冊的“雙十一”、“雙十乕狂歡節”、“雙11”等商標構成類似服務上的近似,遂對訴爭商標宣告無效。京東公司不服裁定,向北京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目前,本案庭審結束後並未當庭宣判,小編會及時為大家帶來後續報道。獲取更多知產前沿資訊,歡迎來【北京社文知識產權管理有限公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