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不還可以報警嗎?

朋友之間相互借錢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借了錢不還就很讓人惱火。數額較多的時候,有時候可能想通過警察或者法律途徑進行索還。那麼朋友欠錢不還可不可以報警呢?

朋友欠錢不還可以報警嗎?

一、朋友欠錢不還可以報警嗎

1、可以,但他們不會管。因為公安機關的主要職責是維護治安,打擊犯罪,偵破刑事案件。

2、欠錢不還這樣的借貸糾紛屬於合同糾紛,是民事糾紛的範疇,不屬於刑事案件,公安部門是沒有職責管轄的。

3、如果遇上這類問題建議當事人收集相關的證據,比如欠款事實的錄音,轉賬記錄,欠條、借條等去法院提起訴訟,必要時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4、如果法院判決下來以後,對方拒不執行,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需要注意先查明對方有無可執行財產及相關的財產線索。

朋友欠錢不還可以報警嗎?

二、案情介紹

王某和董某是朋友關係。去年2月18日,王某在電話裡向董某詢問:“我借的7000元錢什麼時候還?”董某回答:“我不欠錢,我是替姓魏的人還錢,我沒有義務還錢。”王某偷偷將此通話錄音,並以此為據將董某告上法庭。法院駁回王某訴訟請求。

市法院民一庭審判長宋剛:王某提供的錄音電話內容,只能反映曾向董某主張債權的情形,但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出當事人所爭議的事實,以及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王某以錄音證據想證明同董某之間的借款事實存在,法院不予認可。

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數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於這些人平時關係比較密切,出於信任或者礙於情面,民間借貸關係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舉證不能而敗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

日常欠錢屬於民事債務糾紛,警察是不太可能會管的。如果具備了借錢的相關證據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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