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東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吉林省現代農業和新興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投資”)持有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460,175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68%。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吉林投資因自身資金需求,擬在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後的六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3,460,175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68%,減持價格視市場價格確定,且不低於發行價。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高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 □否

公司股東吉林投資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前承諾:除參與公開發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在持有公司的股份鎖定期屆滿的兩年內,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全部減持完畢公司股份,減持價格為屆時市場價格,減持方式為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時,將提前三個交易日通過公司予以公告。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本次減持計劃是公司股東吉林投資根據自身資金需求及自身資金規劃等自主決定,在減持期間內,吉林投資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選擇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1、在上述計劃減持期間,公司將督促吉林投資嚴格遵守承諾及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本次股份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不存在不得減持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島匯金通電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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