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中間卡阻,讓農民工真正“勞有所得”

封面評論 | 打通中間卡阻,讓農民工真正“勞有所得”

5年前,尹紅以包工頭形式從南充市的華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攬電網改造工程。時至今日,工程早已完結,尹紅的施工隊卻仍被拖欠了120萬工程款。四年裡,為這些工錢,他們討要過,也起訴過,但到現在仍無法兌現。

從多個角度看,這一案例都極具代表性。簡而言之,這就是由工程款拖欠所引發的“農民工討薪”糾紛。梳理前因後果,其中所存在的“違法轉包”問題,在建築領域也很是普遍……故事雖然了無新意,但牽涉其中人們所經歷的煎熬,卻仍舊讓人痛心。

應該說,此事的是非對錯以及具體的權益關係,在法律範疇內並無爭議。此前,相關法院曾就此事給出調解,明確“被告要立即與原告進行勞務分包款的結算。”但,由於雙方就“工資金額”存有異議,所謂“調解”結果最終並沒有落實……很遺憾,尹紅雖然想到了用法律工具,卻沒有用足、用盡。須知,生效的調解書,當事人原本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而更令人遺憾的是,法院雖然就此給出了司法判斷,卻未能從細、從全:明確了結算義務,卻沒有明確時限、數額,這自然不能徹底定紛止爭。

11 月7日,省政府召開全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強調“2019 年 10 月底前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案件,要在 2019 年底前全部清零”。但需要追問的是,政府和承包方結算了,承包方又是否真的和實際施工人結算呢?客觀正視建築工程領域廣泛存在的轉包、分包現象,打通中間環節的截留、卡阻,真正保證工人們“勞有所得”“及時領薪”“公平取酬”,我們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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