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寫作」50天寫8萬2千字

「談寫作」50天寫8萬2千字

二十世紀初英國著名作家傑弗瑞-克特瑞爾(Geoffrey Cotterell),《阿姆斯特丹:城市的生命》這本書的作者,曾經說過一句話:“在美國,只有成功的作家很重要;在法國,所有的作家都很重要;在英國,沒有一個作家是重要的;而在澳大利亞,你需要向人解釋,作家是什麼。”

當我在《斯坦談寫作》這本書中看到這句話時,不禁莞爾。

儘管我們從小學習寫作,在上學的過程中,寫作的文體以非虛構寫作為主,比如,回答應用題,寫學術報告,解釋某個問題,上大學時需要交論文,出來工作給同事留言,給老闆寫工作總結,以上這些都屬於非虛構體裁的寫作。現代社會,除了寫郵件,人們很少寫信。

小說屬於虛構文體,它的寫作特點與非虛構文體相差很大。

我喜歡寫小說,短篇小說,長篇連載都寫。最近幾個月專注於長篇小說的寫作。

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太平洋吹來微微的風》說的是發生在溫哥華和廣州兩地的都市愛情勵志故事。從二零壹玖年一月十號開始構思到六月十號完成,前後經過了五個月,總共寫了十一萬字。其實那個結尾有點倉促並且是開放式的,為續篇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間。

《太平洋》的起源是一篇短篇小說。

那篇短篇小說寫完後我覺得意猶未盡,一來敘事節奏太快,沒有細節,匆匆帶過讓人看了有點錯愕;二來好像故事講得潦草,並不打動人。

後來看到豆瓣在四月中有一個長篇拉力賽,要求字數至少八萬以上,便躍躍欲試地為此做準備。

首先寫了大綱,一個簡單的故事框架,然後按著這個大綱開始把短篇小說潤色,並逐步進行幾乎是每兩三天,甚至每一天的更新。

那是我第一次進入著魔的狀態,常常會想起文中的人物,他們的命運如何發展,矛盾如何展開。

最後完成的時候並沒有過多的興奮,反而有一種意猶未盡的遺憾,覺得自己寫急了,很多方面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哪些方面?

首先,語言文字的美感。

寫長篇小說是一件需要同時兼顧很多方面的事情,英文說法就是Multi-tasking (多功能)。在這個複雜的過程中,作者作為總構架師,需要搭建結構,理清邏輯關係,樹立人物形象,最關鍵地是要把故事推進,情節要表述清楚。

在各種任務的壓力下,初級寫作者是很難再去顧及語言的美感和讀者閱讀效果的。

換言之,平淡的敘事語言不可避免,人物刻畫的細緻程度難以保證,場景的描寫也是斷斷續續,可有可無。

為什麼?

原因很簡單,顧暇不及,能力有限。

這是一大遺憾之處,可又無法避免。

如何改進?

多讀經典。

我喜歡看紙質書,看到優美段落便用熒光筆劃出來,如果很喜歡就摘抄下來,有時用筆,有時打入電腦。只要自己摘抄過的段落,印象十分深刻。這種印象經過一個漫長的積累,會在潛移默化間變成自己的語感和功底。讀書,思考和摘抄是提高文筆的必經之路。


第二,單調的敘事方法。

《太平洋》這篇長篇我採用的是上帝視角,也是全能視角,即,文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和角色,不是以第一人稱來展開故事,而是第三人稱來展開。這樣的話不容易犯邏輯錯誤,但是代入感比較差,讀起來不那麼容易打動人。

儘管我已經東施效顰式地採用倒敘的手法,通篇讀下來有時還會給人突兀和錯愕的感覺,由於沒有處理好順序和倒敘的關係,插入很不自然,看著像為了倒敘而倒敘。

儘管我知道可以順敘,倒敘甚至插敘這幾種寫作手法,可實操的時候,比較安心的寫作方法還只有順敘。

能中規中矩地把一件事說清楚就已經不錯。

為什麼會這樣?

原因很簡單,就是讀書太少。

只有多讀經典,你的眼界會被打開,瞭解到不同的寫作方法,有時讓你歎為觀止,才發現寫作是自由的。你不能自由隨心地寫是因為你懂得太少,思想被禁錮。

當然,沒有人還沒會走就可以跑。

一切的遊刃有餘都建立在打好基礎之上。

此話怎講?

我在寫第二部長篇小說《溫哥華攻略》的時候感觸特別深。

由於不斷地輸入,不斷地思考和總結,同時也不斷地日更,寫作變得很自由。有時順敘有時倒敘,甚至還運用了插敘。幾種敘事方法自由轉換的時候我自己都沒有刻意去安排,更不會覺得唐突。

只是覺得這個地方我想嘗試倒敘,這個地方可以兩個時間段一起寫,寫出來更讓人留下深刻印象。舉個例子:


可失去如詩之後我的心已經被掏空,美寶或是任何其他一個人進入我的生命,與我結為夫妻,心裡那個大洞依然像冬日早晨空空如也的平原,蒼涼而深邃。

我以為一個空心人也可以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過去十八年我也是這麼做的,直到王茜的出現。

像如詩一樣,她也是獨自一人來到溫哥華希望展開一段新的人生,那麼的獨立而堅強,我卻看到了她們柔弱似水的另一面。王茜身上總有如詩的影子,連笑起來的樣子都一樣可愛。

當年如詩離開了我,我沒有能力追回,現在王茜就在我的身邊,她低著頭心不在焉地用刀叉切割著盤子裡的煎蛋和煙燻肉,淡淡的粉底液下面黑眼圈若隱若現,難道昨晚她同我一樣沒有睡好嗎?


以上就是插敘。既有以前也有現在,兩者融合自然而流暢,感情表達得更完整。

沒有特別地設計或安排,寫到那裡自自然然就變成那個樣子,我自己寫得很開心。


第三,視角的單一。

《太平洋》採用的上帝視角,從頭到尾都是。

可自從我讀了馬爾克斯的《枯枝敗葉》之後,被他的三個視角寫在一起的寫作方法驚豔到了。

原來長篇可以這樣寫,不用一個視角講到底。

太神奇了。

於是我又照貓畫虎般用在了《溫哥華攻略》上。

這第二篇長篇小說的頭六十二章,全是以第一人稱來寫的,用的是女主人公王茜的口吻,敘述發生在她身上的故事。

第六十三章開始,我便轉換視角,用了其中一個男主角路遊的視角來寫。以下是第六十三章的開頭:

我叫路遊,今年四十八歲。

出生在香港,十五歲那年被父母送到溫哥華島上的一間男子寄宿學校上學,三年後考上本地著名大學英屬大學商學院,專修會計。畢業之後先是在世界著名的大會計師行工作,後來在忘年交馮自立先生的鼓勵下辭職並開了一間會計師行。開始的時候我就一個人,單槍匹馬的日子沒過多久,在馮先生的推薦下,我的客人越來越多,會計師事業漸漸風生水起,創業初期每天的生活基本上是兩點一線,家和公司。忙碌的工作讓我無暇顧及其他。公司穩定之後我的日程中多了一項,參與社團活動。

馮先生時不時同我講,人不能只顧眼前,只要有能力,就去幫助別人。

在他的影響之下,我開始參加不同的社團組織,也漸漸有了聲望。

光陰這隻箭將我的年輕簡單的時光轉瞬帶走。毫無防備地我走過不惑的年華。我以為所謂歲月靜好就是這樣的生活,成功的事業,端莊大方的妻子,三個美麗的女兒,平靜如水的心境。

直到我遇見一個比我小很多歲的年輕女孩。

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是在她上班的第一天。

那天我以為只不過是365天中任意的一天,可是我錯了。

我寫得很暢快,讀者也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通過不斷總結,我的第二篇長篇小說已經避免了不少第一篇出現的問題,現在的寫作風格漸漸形成,而且讀者的閱讀效果也大大改善。

我堅持不懈地努力日更長篇連載。

因為參加了一鳴老師的中篇小說挑戰營,我逼著自己每天打卡,一鳴老師也每天點評。

結果?

我的行動力超過了100%的營友,在五十天內寫出了8萬2千字。雖然在23個營友中總字數只排在第三名,可我很為自己驕傲!

只要想,你也可以。不信?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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