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答代表建議:德格印經院申報世遺工作基礎相對薄弱

針對江吉村等6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關於推進德格印經院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的建議”,國家文物局表示,德格印經院申報世界遺產工作基礎相對薄弱,在條件成熟後,可根據當地政府申請,考慮將其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

國家文物局網站11月21日發佈的《國家文物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6473號建議的答覆》(以下簡稱《答覆》)披露了國家文物局對上述建議的具體答覆內容。《答覆》由國家文物局成文於今年7月5日,文號為“文物保函〔2019〕632號”。

德格印經院位於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縣,清雍正七年(1729年)由德格第十二代土司卻吉登巴澤仁創建,佔地1565平方米,為藏式密梁平頂的土木結構建築。經院現保存樺木所刻藏文典籍書版21.7萬餘塊(兩面刻字,43萬多頁)和少量藏畫版,內容主要有各種佛教、傳記、醫學、哲學、天文歷算等,共八十二部,五百八十六冊,其中著名的有《甘珠經》《薩迦全書》《四部醫典》《西藏王統明鑑》《唐東王傳》等文獻。

1996年,國務院將“德格印經院”公佈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文物局在《答覆》中介紹說,自2004年以來,國家文物局對德格印經院的保護修繕、安防和消防工程等,給予了460餘萬元的經費支持。

“近年來,世界遺產申報工作的難度逐漸加大。根據世界遺產委員會新施行的‘限額制’,一個締約國每年最多隻能申報一項世界遺產。同時,世界遺產委員會不斷推進世界遺產均衡性的全球戰略,明確向沒有世界遺產或世界遺產較少的國家,以及遺產類型較少的類別傾斜,而對世界遺產大國的限制則不斷增多。”國家文物局在《答覆》中介紹說,“我國是世界遺產大國,目前擁有世界遺產53項,其中文化遺產36項,居世界第二。世界遺產中心和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等專業諮詢機構對我國等世界遺產大國的申報項目,往往提出更高的標準。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及其《操作指南》的規定,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項目,應該具有全世界範圍內的突出普遍價值,較好的保存現狀,真實性和完整性較高,紮實的保護管理基礎,以及利益相關者對遺產保護的積極態度。這都要求我國的申報項目要在各方面做好充分的準備。”

在這一背景下,針對德格印經院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國家文物局在《答覆》中指出,“德格印經院申報世界遺產工作基礎相對薄弱。國家文物局將指導當地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門,深化對德格印經院的突出普遍價值的研究和提煉,明確遺產定位,清晰闡述其符合的世界文化遺產標準,並與國內外同類型遺產進行深入對比分析;加強保護管理機構建設和管理能力提高,制訂頒行切實有效的法律法規,妥善保護遺產本體,並注重與利益相關者的溝通協調。

“國家文物局將按照《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文物修繕、環境整治等方面,繼續對德格印經院的保護給予儘可能的資金支持。在條件成熟後,可根據當地政府申請,考慮將德格印經院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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