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勝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潘某祥等9人妨害公務案

11月20日,廣西龍勝各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組成由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粟長賦為審判長的合議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龍脊鎮中六村村民潘某祥、潘某林等9名被告人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龍脊鎮中六村二、三、四、五組因與一組存在山場及補償款糾紛,於是,龍脊鎮中六村二、三、四、五組村民商議,決定到中六村大循環路堵路,阻礙車輛通行,以此引起政府重視解決糾紛。2018年10月1日,潘某林等人到龍脊鎮中六村大循環路,將石塊丟棄在公路路面,阻塞交通。龍勝各族自治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後,派出民警和反恐處突隊員駕駛警車、身著警服、攜帶警械等,前往處置。

  出警人員抵達現場後,表明身份並對在場村民進行勸解,要求在場村民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潘某祥、潘某林等9人與村民們一起,朝出警人員砸石塊,推搡、毆打、謾罵出警人員,造成多名出警人員受輕微傷。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潘某祥、潘某林等9人以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造成多名出警人員輕微傷,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應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法庭對案件事實進行了調查,組織控辯雙方進行了辯論,聽取了被告人的最後陳述。9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未持異議,均表示認罪認罰。

  該案將擇期宣判。該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執法監督員,以及被告人近親屬等50多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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