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建设问题 福州市检察院依法公诉两名处级干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1日讯 日前,记者从福州市检察院获悉,因福州市长乐区(原长乐市)营滨路的建设问题,原长乐市政协主席兼营滨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延建霖(正处级)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以及原长乐市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朱梅端(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延建霖在担任营滨路指挥部总指挥期间,严重不负责,不认真履行营滨路建设全面领导与监督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利用担任长乐市副市长、长乐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长乐市政协主席兼营滨路指挥部总指挥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梅端利用担任长乐市人民武装部部长、长乐市委常委、长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兼长乐市营滨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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