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霸水產市場,杭州蕭山新農都市場一黑老大獲刑20年|掃黑除惡快訊

11月19日下午,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被告人沈某等17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宣判,以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故意傷害罪等,數罪併罰,判處首要分子沈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55萬元。對其餘16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五年至十一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財產刑。據悉,該涉黑案連續公開開庭3天,其中一天開庭至晚上11點。

稱霸水產市場,杭州蕭山新農都市場一黑老大獲刑20年|掃黑除惡快訊

法院審理查明

自2001年起,被告人沈某在杭州市下城區農都市場內開始涉足水產行業。2011年2月28日,被告人沈某糾集閒散人員,無視市場管理,藐視民警執法,持兇器毆打農都市場經營戶,引起上百人圍觀,在市場內造成了惡劣影響。

2013年年初,杭州市下城區農都市場搬遷至杭州市蕭山區新街街道,成立浙江省大型水產批發市場杭州市蕭山區新農都物流中心(以下簡稱“新農都市場”)。

被告人沈某在新農都市場內相繼設立了“沈門水產商行”等經濟實體,不斷擴充經濟實力,先後網羅、糾集有違法犯罪前科劣跡的社會閒散人員從事死蝦回收生意,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沈某為組織者、領導者,以被告人朱某等人為骨幹成員,以被告人李某等人為積極參加者,以被告人邢某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結構緊密、層級分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為壟斷新農都市場死蝦回收行業,非法獲取經濟利益,大肆採用毆打、威脅、辱罵、滋擾、糾纏等違法犯罪手段,對市場同業競爭對手、市場經營戶、購蝦商販造成心理強制,影響市場管理部門的正常管理,對新農都市場死蝦回收行業形成一定程度的控制,同時,不斷擴大了其在活蝦銷售、螃蟹銷售、海水品銷售等行業的影響力。

為維持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運轉,被告人沈某租用農宅統一安排住宿,形成“一致對外、排擠競爭對手”的組織紀律;經常組織聚會活動,慰問犯事成員,積極出面為組織成員解決各種糾紛;控制部分攤位的死蝦回收生意,銷售金額達人民幣1800萬元左右,並用獲取的經濟利益支付組織成員的食宿、工資、撫卹慰問費用及成員違法犯罪後的聘請辯護律師的費用等。

據統計,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新農都市場內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38起,被害人達50人以上,造成輕傷2人,輕微傷20人,強迫交易金額人民幣123萬餘元,破壞生產經營,造成被害人損失人民幣7萬元左右,嚴重破壞新農都市場及周邊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審理後認為,以被告人沈某為首的犯罪組織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徵,依法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在組織內所起作用大小、社會危害性、認罪認罰表現等情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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