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小區裡的停車位越來越緊張,
大家都把車停在小區外的馬路上!
馬路上有停車線還好,
沒有,
創造條件也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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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表示,自畫的車位是在河東區萬騰道上。這條路是雙向車道,但是平時停的車很多有點堵,過車時也需要互相禮讓才能通過。日前,爆料人經過這條路時偶爾發現路邊有一個白線框框,還以為那裡劃車位了,結果仔細一看,就只有一個“車位”,還寫了車牌號碼,應該是自己畫的!爆料人覺得,挺有意思的!多畫幾個別人或許看不出來,就畫一個特別顯眼!
網友:畫的還挺直你說氣不氣人
蘇糖不太甜:畫的還挺直你說氣不氣人
青蕈領主的達貢之神力:平地摳餅
晚上當白天過:人才
梁大冰呀:我第一反應,還挺有儀式感,是個熱愛生活的車主
茶茶說以後只有笑的日子:中山門這塊見怪不怪了,還都寫上自家車牌號了
追求俠客:我小區也這樣,
宇說_Chelsea:哈哈哈
為了讓自己的愛車有地方停,司機師傅各顯畫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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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油漆,衛生紙也湊合了!
“機智”車主停好車後,
還用類似麵粉的粉狀物在車周圍畫出來一個停車位。
現場畫,還挺直!
連成片的也有啊!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
私劃停車泊位是違法行為
嚴重甚至會被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提到,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恢復原狀,可依法給予罰款,若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遭受損失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被罰款案例
2018年7月3日,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觀山湖分局民警在龍泉苑街與福州街沿伸段巡邏時,發現距離路口不足三米處有一個“停車位”,不是正規部門施劃的停車線。該路段監控視頻顯示,這個“停車位”是一名男子畫的。最終,民警依法對該名男子處以1000元的罰款,並責令該男子將私自塗畫的“停車位”全部清理乾淨。
看完被罰款案例,
老司機,你還敢不敢畫車位了?
新報記者 姜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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