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臺詩案:蘇軾成為大宋朝因文字而入獄第一人

烏臺詩案:蘇軾成為大宋朝因文字而入獄第一人

烏臺詩案:蘇軾成為大宋朝因文字而入獄第一人

宋神宗趙頊元豐二年(1079年)七月,朝廷派出的欽差皇甫遵到達湖州。

七月二十八日,湖州太守蘇軾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京城御史臺的監獄。八月二十日,蘇軾被正式提訊,北宋歷史上著名的文字獄“烏臺詩案”發生了。

烏臺詩案:蘇軾成為大宋朝因文字而入獄第一人

01

宋太祖趙匡胤的天下是從孤兒寡母那裡搶來的,趙匡胤終其一生所做的事情就是怎樣限制大臣的權力,尤其是武將。“杯酒釋兵權”後,能征善戰的將領都遣散回家,地方的精銳都調入京師,歸皇帝直接控制。

為穩定社會秩序,抵禦北方民族的南侵,宋初實行“養兵”之策,形成了龐大的軍事體系;同時為了防止武將專權,實行“更戍法”,使得兵將不相習,兵士雖多但不精,對外作戰時處於不利地位。軍隊、官員的激增導致財政開支的增加,使得本就拮据的政府財政更加入不敷出。

為了防止官員權力過大,官員的權力拆解開,實行一職多官,以前一個官員管的事現在由幾個人擔任,彼此制衡。官僚系統龐大,辦事效率不高,增加政府的財政支出。同時由於大興科舉、採用恩蔭制、奉行“恩逮於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籠絡政策,導致官員多貪戀權位,官僚機構龐大而臃腫。

除了以上冗兵、冗員外,再加上統治者大興土木、修建寺觀等,形成了“冗費”,三者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終宋一朝,“積貧積弱”成為人們評價最多的一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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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四年正月初八(1067年1月25日),宋英宗趙曙因病駕崩於福寧殿,享年36歲,英宗僅僅當了4年皇帝。英宗死後,長子趙頊繼位,是為宋神宗。

宋神宗即位第二年,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宋神宗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王安石隨後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躋身執政之列。王安石變法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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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對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非法漁利也進行了打擊和限制。但是,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

在朝臣中,因為對變法的看法和認識不同,很快形成兩派尖銳的對立,以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稱為新派,包括呂惠卿、曾布、章惇及韓絳等新人;以司馬光為首的保守派,稱為舊派或反對派,包括韓琦、歐陽修、蘇軾等。兩派政見分歧,進行激烈辯論、鬥爭,又互相攻擊,迫害,從而製造出一系列慘痛的冤獄,形成北宋歷史上著名的黨爭現象。

蘇軾“烏臺詩案”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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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王安石頒佈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制度。

蘇軾比王安石小16歲,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1037年1月8日)出生於眉州眉山,是初唐大臣蘇味道之後。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裡提到的“二十七,始發奮”的“蘇老泉”蘇洵。弟弟名叫蘇轍,父子三人合稱“三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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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進京應試。當年的主考官是文壇領袖歐陽修,小試官是詩壇宿將梅堯臣。蘇軾清新灑脫的文風,一下子把他們震動了。那年策論的題目是《刑賞忠厚之至論》,蘇軾的文章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因歐陽修誤認為此文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評定此文為第二。

在歐陽修的一再稱讚下,蘇軾一時聲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會傳遍京師。歐陽修也成為蘇軾的尊師。

嘉祐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四年後還朝,任判登聞鼓院。

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為殿中丞直史館判官告院權開封府推官,此時王安石變法已經如火如荼地進行了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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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在這一年,寫下他著名的《上神宗皇帝書》,在這次上書中,蘇軾列舉自古以來君主輔相治國理政方面的得失,“國家之怕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而不在於強於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而不在於富與貧。”

蘇軾在上書中,提出九個字的救世方略:“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

蘇軾上書談論新法的弊病,基本否定了新法,這讓王安石頗感憤怒。恰在此時,開封府進士考試,蘇軾主考,他發策問“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齊桓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的原因,影射王安石鼓勵神宗皇帝獨斷專任,將會敗壞國事。

王安石不能再次容忍,他讓御史謝景在神宗面前陳說蘇軾的過失。雖然沒有什麼大作用,蘇軾很有自知之明,自覺不能再在京城呆下去,就自請外放為官,先是出任杭州通判,三年後移知密州,又三年權知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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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軾離京為地方官期間,王安石變法也並不順利。

熙寧七年(1074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聖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神宗對變法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託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極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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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劇照)

03

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移知湖州。到任後按慣例要向皇帝上謝恩表。蘇軾即上了《湖州謝上表》,就是這篇文章,惹了大禍。

此時,王安石第二次罷相,退居金陵。然而變法派依然得勢,並且是一群小人得志的形象。御史臺一班鷹犬更是隨時注意反對派的言論舉動,以便挑出毛病和犯忌之語,打擊政敵。

對於烏臺詩案,蘇軾自己是這樣說的:

“時因賀謝表章,(神宗)即對左右稱道。黨人疑臣複用,而李定、何正臣、舒亶三人,構造飛語,醞釀百端,必欲致臣於死。先帝初亦不聽,而此三人直奏不已,故臣得罪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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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蘇軾傳》:

“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摭其表語,並媒糵所為詩以為訕謗,逮赴臺獄,欲置之死,鍛鍊久之不決。神宗獨憐之,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

烏臺詩案被告蘇軾、原告是:權監察御史裡行何正臣、舒亶,國子博士李宜,權御史中丞李定等人。

他們指控蘇軾寫詩文訕謗朝政、反對新法、指斥皇帝,要求處置蘇軾。

御史中丞李定和監察御史裡行舒亶從《湖州謝上表》中找出下面這幾句話:

“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有不求其備,嘉善能矜能。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

這句話裡,“其”為自稱,御史們認定蘇軾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上奏說蘇軾“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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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單憑《湖州謝上表》裡一兩句話材料有些不充足,李定、舒亶等人經過潛心鑽研,又從蘇軾詩文裡先後收集了“謗訕”詞句60多處,分佈在數十篇作品中,這些作品牽扯到與蘇軾有文字往來的共有20多人,蘇轍、司馬光、曾鞏、黃庭堅等人都在其中。

御史們的上奏書中說:“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謾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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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謗訕”之語,“贏得”兩句及“豈是”兩句出自《山村五絕》;“東海”兩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讀書”兩句出自《戲子由》。

《山村五絕》

其三

老翁七十自腰鐮,慚愧春山筍蕨甜。

豈是聞韻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

其四

杖藜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

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

《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絕》

其四

吳兒生長狎濤淵,冒利輕生不自憐。

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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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子由》

宛丘先生長如丘,宛丘學舍小如舟。

常時低頭誦經史,忽然欠伸屋打頭。

斜風吹帷雨注面,先生不愧旁人羞。

任従飽死笑方朔,肯為雨立求秦優。

眼前勃谿何足道,處置六鑿須天遊。

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

勸農冠蓋鬧如雲,送老齏鹽甘似蜜。

門前萬事不掛眼,頭雖長低氣不屈。

餘杭別駕無功勞,畫堂五丈容旂旄。

重樓跨空雨聲遠,屋多人少風騷騷。

平生所慚今不恥,坐對疲氓更鞭箠。

道逢陽虎呼與言,心知其非口諾唯。

居高忘下真何益,氣節消縮今無幾。

文章小技安足程,先生別駕舊齊名。

如今衰老俱無用,付與時人分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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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蘇軾被押進京城後,送進御史臺的監獄。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築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剛剛被審訊時,蘇軾承認他遊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裡“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餘文字均與時事無關。

到二十二日,御史臺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裡“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於《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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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亶等人痛打落水狗,他們把蘇軾寫的詩深文周納、無限上綱、曲解附會,目的是欲陷彼於罪,置彼於死地。

副相王珪檢舉蘇軾的《王復秀才所居雙檜》詩:

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幹凌空未要奇。

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

王珪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對於這樣的曲解,宋神宗自己都不相信,他說:“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預朕事?”

此外,蘇軾任密州太守期間作的《後杞菊賦》的序言裡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種籽,御史認為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識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新義》裡對經書的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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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開國以來,因文字批評朝政而被繫獄的,蘇軾是第一人。政敵們想把自己置於死地,對於這一點,蘇軾心裡很清楚,他自己也覺得案情重大,怕是凶多吉少。蘇軾在獄中寫了《寄子由二首》

予以事系御史臺獄,獄吏稍見侵,自度不能堪,死獄中,不得一別子由,故和二詩授獄卒梁成,以遺子由。

其一

聖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闇自亡身。

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

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

與君世世為兄弟,更結人間未了因。

其二

柏臺霜氣夜悽悽,風動琅璫月向低。

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後牛衣愧老妻。

百歲神遊定何處,桐鄉知葬浙江西。

自注:獄中聞湖杭民為餘作解厄齋經月,所以有此句也。朱邑葬桐鄉。犀角,杜琮事。

當年蘇軾由京官外放,首先就到杭州任三年通判,在任期間,大有功德於杭州人,因此杭州人民思之不已,為他作道場累月,給了很大的精神安慰。

此詩情感真摯,讀了使人淚下。據說,宋神宗讀後大動惻隱之心,他本來就沒有要殺蘇軾的意思,而且對於那種“誅心之論”頗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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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在御史臺獄中,飽受折磨。當時,權同知貢舉蘇頌因拒絕草詔李定為監察御史裡行而被神宗撤職,在御史臺接受審訊,他正好關在蘇軾隔壁,在獄中賦詩多首,他詩序中說:“子瞻先已被系。予晝居三院東閣,而子瞻在知雜南廡,才隔一垣。”蘇頌寫過這樣一首詩:

飛語初騰觸細文,廷中交構更紛紜。

綱條既甚秋荼密,枉直何由束矢分。

御史皆稱素長者,府徒半識故將軍。

卻憐比戶吳興守,詬辱通宵不忍聞。

“吳興守”即指蘇軾,可憐一夜夜的被辱罵,讓人不忍聽下去。

十月十五日,御史臺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輯集蘇軾數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範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29位大臣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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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舒亶、王珪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宋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因為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當朝多人也為蘇軾求情,仗義相救。宰相吳充對皇帝說:“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

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為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

讓蘇軾沒有想到的是,他的兩大政敵王安石、章惇竟然也出手相救。章惇為了營救蘇軾,不惜與宰相王珪翻臉。當王珪對蘇軾詩句上綱上線時,章惇站出來駁斥王珪:“龍又不是皇帝的專屬,人臣也能稱龍。人家諸葛亮還叫臥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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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初起時,王安石閒居金陵。當他聽聞此事後,並未因政見不同袖手旁觀。王安石給神宗上書寫了一封信,信中最為關鍵處,是這樣一句話:安有盛世而殺才士乎?

十二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

駙馬王詵因洩露機密給蘇軾,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軾的詩文,且更因對待公主不禮貌,寵妾壓妻,被削除一切官爵。

王鞏被御史附帶處置,發配西南。

蘇轍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意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他並沒有收到什麼嚴重的毀謗詩,但由於家庭連帶關係,仍遭受降職處分,調到高安,任筠州酒監。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範鎮及蘇軾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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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終結,詩案成為蘇軾一生的轉折點。

(本文圖片為網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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