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長樂市政協主席兼營濱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延建霖被依法提起公訴

原長樂市政協主席兼營濱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延建霖被依法提起公訴


近日,原長樂市政協主席兼營濱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延建霖(正處級)涉嫌翫忽職守、受賄一案,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延建霖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延建霖,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延建霖在擔任營濱路指揮部總指揮期間,嚴重不負責,不認真履行營濱路建設全面領導與監督職責,徇私舞弊,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同時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利用擔任長樂市副市長、長樂市委常委、統戰部長、長樂市政協主席兼營濱路指揮部總指揮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翫忽職守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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