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村民因拒絕脫貧被通報 當地:正在瞭解情況

雲南一村民因拒絕脫貧被通報 當地:正在瞭解情況

上週,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茶蔚村一村民,因拒絕簽字脫貧被村委會通報。據通報內容顯示,該村民年人均純收入為5811.76元,經村委會會議研判,該村民達到脫貧標準。但當幹部通知其前往村委會簽字認可時,該村民卻自稱“什麼都沒有得到”,並拒絕脫貧。11月20日,新京報記者從鎮雄縣瞭解到,2019年雲南省貧困戶退出人均純收入標準確定為3750元,至於該拒絕脫貧村民的具體情況,鎮雄縣相關部門還在瞭解情況中。

通報內容顯示,該村民為一名40歲的1人戶男性村民,為當地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據駐村扶貧工作隊、鎮村工作組給該名村民計算出的年人均純收入為5811.76元(包括務工收入3000元、低保金2568元、農資補助款243.76元)、有安全住房、無適齡學生、代繳醫療養老保險、飲水有保障,對照戶脫貧5條標準,該村民情況完全達標。但當通知村民本人來村委會簽字認可時,該名村民則稱自己“什麼也沒有得到、都是拿給那些關係好的人享受了”。

村委會認為,事實上該村民享受2018年農危改拆除重建指標,補助3萬元(因不配合拆除舊房,還有2萬元未劃撥);2018年政府代繳醫療保險、養老保險280元;2019年政府代繳醫療保險、養老保險280元;享受A類低保一個,每月304元。

通報指出,針對該村民不配合村委工作、不知足、“等、靠、要”思想嚴重、沒有“自強、誠信、感恩”意識的情況,根據村規民約,村委會決定對該案例在全村範圍內通報,希望本人能立即糾正這種錯誤的行為,積極配合村委工作脫貧致富奔小康,“如果仍然一意孤行,村委會會根據上級部門的相關政策要求,採取‘歇幫’措施,進一步嚴懲這種不良風氣。也希望其他農戶以早日脫貧致富奔小康為榮、以爭當低保戶、貧困戶為恥,積極支持配合好村委的工作,確保我村今年順利脫貧出列”。

貧困戶脫貧,有具體的認定程序和流程,需要入戶核驗、村級評議、鄉鎮審核公示等。此前,貧困戶因種種原因拒絕脫貧簽字的情況,在各地工作中確實時有發生,但被通報批評的案例則比較罕見。近兩日,新京報記者根據茶蔚村公眾號公佈的掛村領導、駐村扶貧工作隊、鎮工作組、村主任的電話,試圖聯繫村內工作人員,電話無一接通,隨後又試圖通過電話號碼添加微信聯繫,均未獲通過,但在微信驗證申請中,有工作人員告知記者,具體情況可詢問當地縣委縣政府相關部門。

11月20日,記者從鎮雄縣宣傳部門獲悉,貧困戶達到脫貧條件後應主動申請脫貧,雲南省目前的脫貧標準為人均年收入超過3750元,而對於茶蔚村村民拒絕脫貧簽字的情況,工作人員表示還在瞭解情況中。

作為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全國貧困人口最多的地級市,雲南省昭通市這幾年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面比較受關注,多個經濟發達城市和央企在對昭通對口幫扶。2015年,昭通就有508個貧困村出列,今年還將實現7個縣區脫貧摘帽、624個貧困村出列。10月20日,還有相關縣區組織了脫貧摘帽衝刺誓師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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