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會計危機集中爆發,我太難了

歲末年初,會計危機集中爆發,我太難了

2019年的餘額已經不多了,可以說歲末年初是財務人員最忙的時間,年終關賬、年終決算、財務預算、次年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等等...

這些工作不僅需要我們財務人員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還需要有足夠的耐心,去認真對待每一個數據。否則後果真的很嚴重。

後果有多嚴重?

1、會計不懂政策,企業損失40萬

蘇州一家生產銷售大型機械設備的工廠,2019年10月份銷售了10臺設備,不含稅價款8000萬元,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安裝費不含稅金額1000萬元。

公司的會計人員認為該項銷售行為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政策依據: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

因此,會計人員10月份申報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8000萬元*13%+1000萬元*13%=1170萬元。

其實,從2017年5月1日後,納稅人銷售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不屬於混合銷售,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徵收率。

政策依據:《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

因此,正確的增值稅銷項稅額=8000萬元*13%+1000萬元*9%=1130萬元。

這名會計竟然多繳納了增值稅=1170萬元-1130萬元=40萬元

你覺得這個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2、會計直接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懲戒力度不斷上升

2019年10月22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會〔2019〕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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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根據真實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本單位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一併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蓋章,並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19年10月21日,財政部會計司網站發佈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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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了處罰的力度,特別是罰金的額度。比如“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對個人的處罰原規定為2000-20000元,修正後是10000-100000元,增加了5倍。

做的越多出錯率就越大風險也就越高。年末,會計危機集中爆發。一旦出錯飯碗你肯定是保不住了,甚至還會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對於會計來說,要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同時認真核對企業相關財務數據。

年終關賬是會計忙綠的開始,也是為來年的財務預算和次年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做準備,所以至關重要。對於有思路的財務人員關賬工作開展得會井然有序,對於沒有規劃的財務人員工作開展得會暗無天日。

那麼,年終了!到底這個賬要怎麼關?

1、年底關賬的時間及流程!

關賬時間:賬本或賬務軟件關賬的時間為12月31日,實際的關賬時間,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而定,但不能超過次年1月10日。

關賬流程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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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關賬?請看這裡!

(一)庫存資金如何關賬?

第一步:核對庫存資金

1、庫存現金:帳實是否相符?餘額是否合理?

如:餘額為負數、餘額超過正常3-5天以上的用量

2、銀行存款:帳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大量未達賬項?所有的賬戶是否都在賬務中核算?是否將個人賬戶在銀行存款中核算?

如:將公司股東個人卡收支視同銀行存款管理、未將公司所有賬戶在銀行存款中核算、個別銀行存款資料不全賬實不一致等。

年度關賬建議:

1、所有銀行帳號都不要有未達賬項;

2、外匯賬戶準確調匯;

3、大額現金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第二步:處理資金損失

庫存資金是否有被盜、個人佔用、少收款掛賬、賬實不清掛賬、假幣抵庫等現象。

年度關賬建議:

1、對於資金損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準備相關輔助資料;

2、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收回責任的賠款;

3、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資金損失,準備相關資料在企業所得稅前按相關規定,進行稅前處理。

第三步:處理白條

庫存資金是否存在有未進行賬務處理的借支、費用報銷、代墊款、押金條等各項“白條”抵庫現象。

年度關賬建議:

全面清理未入賬的“白條”,對於屬於往來性質的白條,及時進行賬務處理,掛相關單位或個人的往來;對於屬於費用性質的白條,及時列支相關成本或費用,需要代開發票的代開發票。

第四步:預估涉稅風險

1、賬實不一致,個人掛賬“白條”,容易被核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賬外銀行賬戶,容易被聯動清查,查補賬外收入;

3、等額即進、即出銀行資金,容易查補相關稅收;

4、同一個人賬戶銀行往來較多,容易涉及稅收稽查。

(二)往來如何關賬?

第一步:處理壞賬

1、企業壞賬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減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逾期一年以上的應收賬款,能否確認損失稅前扣除?

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3、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能否確認損失稅前扣除?

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第二步:預估涉稅風險?

1、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2002]362號)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其應納稅額: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沒有關聯關係的企業之間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

2、根據國稅函〔2004〕827號文相關規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出租出借包裝物而收取的押金,無論包裝物週轉使用期限長短,超過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還的均併入銷售額徵稅;

3、股東個人借支,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在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4、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三)庫存如何關賬?

第一步:企業庫存關賬需要注意的問題

1、企業採購入庫的存貨,是否都取得了發票?

2、上期末暫估入庫的存貨,月初是否進行了衝減核銷?

3、庫存材料成本結轉方式(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後進先出法等),是否存在任意變動?

4、庫存材料、商品盤點結果是否進行了簽訂確認?盤點差異是否進行了核實?

5、對庫存材料、商品的正常消耗,是否有相關登記臺賬?

6、對庫存材料、商品的管理損失,是否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7、庫存物資的領用、用途是否進行了正確登記?

第二步:處理損失

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與存貨損失一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按以下材料確認:

(1)存貨計稅成本確定依據;

(2)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說明和內部核批文件;

(3)存貨盤點表;

(4)存貨保管人對於盤虧的情況說明。

(5)企業內部關於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情況說明及核銷資料;

(6)該項損失數額較大的(指佔企業該類資產計稅成本1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上,下同),應有專業技術鑑定意見或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7)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

第三步:預估涉稅風險

1、所採購的材料沒有取得正規發票,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所得稅前列支;

2、企業材料損失沒有進行正確的歸集,無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3、企業庫存材料成本結轉隨意變動,需要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中進行相關調整;

4、企業庫存賬實不一致,有可能存在賬外收入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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