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法院裁定原馬士基FPSO油輪屬非法拆解

孟加拉國法院裁定原馬士基FPSO油輪屬非法拆解

據悉,馬士基一艘浮式生產儲卸油船(FPSO)“North Sea Producer”號3年前在孟加拉國拆解期間被發現含有大量放射性物質,超過允許範圍,拆船工作停止後被接受調查。如今,孟加拉國最高法院宣佈,該船在孟加拉擱淺和拆解皆屬於非法。

調查顯示,“North SeaProducer”號原本由馬士基所有,之後出售給匿名買家。2016年5月,這艘FPSO離開英國前往孟加拉國,並於同年8月14日抵達目的地。孟加拉國拆船廠Janata Steel Mill最終以約642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了這艘FPSO。

此前報道稱這艘FPSO本身並無有毒物質,但其中某些管道等部分含有超過允許範圍的放射性物質,但並沒有人工製造的放射性元素。該船此前長時間一直在北海油田上進行工作。根據本次檢驗表明,放射性物質可能就是在常年處理從海底開採的原油的過程中自然累計下來的。顯然,馬士基對於這艘FPSO可能攜帶放射性物質是心知肚明的。

早在16年10月,非政府組織拆船平臺(NGO ShipbreakingPlatform)曾指出,“North SeaProducer”號可能含有大量高汙染殘留物,包括自然產生的放射性物質。而孟加拉國的拆船廠並不具備任何可以安全移除並處理這些有毒廢料的基礎設施。丹麥環境部門因此也對馬士基在環保工作方面的失職做出過批評,稱該公司應更密切監測船舶情況。

不過,馬士基集團隨後表示,孟加拉國船廠的工作條件確實比印度更加危險,更缺乏組織性。而馬士基對於“North Sea Producer”號被送往孟加拉國拆解也表示“非常遺憾”。但遺憾歸遺憾,明知是“髒船”還要送到不具備拆船條件的國家,貪這點小便宜,似乎不太符合全球航運業老大的身份了。

孟加拉國最高法院的裁決要求有關部門對現金買家和代理人進行更嚴格的審查,對在“最後一次航行”灰色或黑名單下登記的船舶的進口進行監管,並確保在沒有適當的可核實的清洗前證書和未申報的內置危險廢物的情況下,不得進口任何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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