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枫桥经验”让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化解模式渗入社会每个毛孔

写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锦州篇章

推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化解模式渗入社会每个毛孔

辽宁锦州“枫桥经验”让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化解模式渗入社会每个毛孔

锦州市委书记王德佳率队到湖北宜昌考察网格化建设

2017年以来,辽宁省锦州市调解案件总数10481件,调解成功10370件,成功率达98.94%,调解疑难复杂案件161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152.91万元;全市两级法院结案66124件,调解22459件,调解率33.9%。先后有4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3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锦州的平安建设成绩不俗,离不开不断创新发展的“枫桥经验”在锦州的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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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委书记王德佳(右二)带队到浙江省诸暨市考察学习

近年来,锦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作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坚持“一二三”工作思路,筑牢了“平安锦州”第一道防线,保障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0月9日—13日,锦州市委书记王德佳率队考察学习了浙江省诸暨市、湖北省宜昌市和山东省青岛市,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确立了以华为辽宁大区锦州云计算中心为依托,以“智慧城市”建设为载体,强力推进城市网格化、智能化建设的工作思路,要按照“走近矛盾、全面掌控、扁平操作、并联化解、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通过网格员把社会矛盾纠纷导入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以实现各单位间矛盾信息直达,所有单位并联化解,推动锦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迈上新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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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绍兴诸暨考察学习“枫桥经验”

紧盯“一个关键”

在组织体系上实现全覆盖

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是新时代各级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和重大使命。

锦州市委、市政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列入“一把手”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四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定期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分析形势,提出要求,在全市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公安和民政工作的两名副市长、市信访局局长为成员的信访稳定工作“六人小组”,代表市委、市政府领导指挥全市维稳和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从社会末梢治理的角度出发,锦州搭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切实解决资源分散、基层头绪繁杂、科技手段滞后等实际问题。目前,建成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和12348热线、网络平台;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17个,建成率为100%;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1366个,建成率99%;成立各类调解组织1618个,共有调解员67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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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和派出所联合调解

把握“两个环节”

在排查化解上实现全参与

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与水平,是推进平安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

锦州紧紧把握“发现环节”和“化解环节”,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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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村调解矛盾纠纷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三个渠道”早发现、早处理,积极预防,稳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日常巡诊:将源头发现矛盾、协助解决纠纷作为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社区)民警及网格员的重要职责,通过分片划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责任区域矛盾纠纷和隐患,使之达到“五清”,即:出现问题时间清、居民家庭状况清、问题原因清、现实表现清、人员动向清。坐堂待诊:市、县两级均设立信访接待大厅,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综合协调室、矛盾调处室、治安防控室和群众接待厅“三室一厅”,截至目前,县级综治中心建设达标数为9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达标数为70个。在线问诊:提供在线咨询,12348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建成以来,共受理法律咨询5700余次,为企业下岗职工提供法律帮助600余人次,为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000余人次。

针对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导致“民转刑”案件上升的情况,今年,锦州市妇联联合9个部门成立了“共促婚姻家庭建设”智库联盟。9月10日,召开了启幕大会暨“幸福婚姻以法护航”共享会客厅活动,旨在推动部门联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做到预防上,把矛盾解决在家庭里。

辽宁锦州“枫桥经验”让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化解模式渗入社会每个毛孔

黑山县司法局镇安司法所下村调解

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锦州市重点发挥“四个作用”,推动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化解模式渗入社会每个毛孔。

发挥综治中心牵引作用——将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与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1+7”单元工作模式,牵头并整合信访、司法、公安、妇联等资源,实现一个平台集中受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信访稳控、辖区治安防范和民生服务联动等工作。仅去年一年,各级综治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3618件。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调解中心是对“大调解”工作格局的一项有力补充和延伸,是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有力举措,成为锦州市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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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站调解纠纷

发挥行政调解主导作用——市、县(市)区建立了“1+5+N”(1: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5: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诉调对接平台、综治中心、公安调解中心、信访调解中心;N:政府行政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了市委政法委统一协调,部门系统及时跟进配合,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各类行业调解委员会151个。

发挥司法调解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通过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引导当事人从“诉”转到“调”;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开展以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民事申诉执行和解”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公调对接”机制,建立派出所与街道调处中心案件移送、信息互通机制,对因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处化解;建立完善“援调对接”,对于案情简单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引导当事人采用调解方式办理。

强化“三个机制”

在保障运行上实现全方位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

锦州的做法是,通过建立有序的预警预防机制、风险评估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内部运行,完善外部协调运转,通畅化解路径。

预警预防机制。按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相关文件要求,县(市)区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村(社区)每周定期对本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收集、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准确掌握客观情况,分析研判趋势走向,提出有预见性、指导性、实效性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措施和意见。

风险评估机制。把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及研判预警工作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做到未经评估不上项目、不做决策,从源头上预防了矛盾纠纷隐患的发生。

考核评价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各级综治中心和信访接待、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对发现的不稳定信息和重要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根据《锦州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市委政法委连续3年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纳入基层系列平安创建考评内容,对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严格执行综治责任领导责任制,并严肃追究了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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