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佔3個分值

《法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佔3個分值

為了預防發生安全事故,我們有措施有方案。但是,生活中事故還是無法避免地發生了。那麼如果發生事故,我們就需要有應急的救援預案。

這一節我們學習的就是安全事故等級、救援預案、事故報告、調查等內容。每年約考3分

一、 安全事故等級

安全事故分為四級: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

這個標準是根據事故造成的死亡、重傷、直接經濟損失來確定的。題目一般都是出判斷等級的題,就是給你一組數據,讓你判斷是屬於哪一級別的事故。

這個知識點有一個速記方法:313,151,151;按上不按下。

《法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佔3個分值

考試的時候,為避免錯誤,建議大家就是畫一下這個像糖葫蘆串起來的圖,不要圖快,要細心。

二、應急救援預案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這塊內容,要學習的是誰編制的,誰評審,培訓演練修訂等問題。預案不是一份而是三份,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綜合是總綱,專項是針對某一類型。現場是根據不同類型的具體處置措施。

第二節我們提到總分包的安全責任,我們學到總分包模式下,總包統一編制救援預案,總分包各自組建救援人員、機構。所以總包編制、總包來審。

有了預案,平時也要做好演練。三類方案演練的頻率不同,綜合或專項是每年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是每半年演練一次。預案制定後,要每3年進行一次評估,在方案編制的依據前提發生重大變化,演練發現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修訂我們的方案。

三、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這塊內容,我們主要是考查比較多的是報告的時間。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要在1小時內上報有關行政部門。情況緊急的,現場人員也可以直接報告有關部門。

事故出現新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補報。火災、交通事故的是7日內補報。

事故發生後,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除了救援,也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確實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需要同時滿足4個條件,這個也是考試的知識點。

四、事故調查

不同事故等級由不同級別的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調查。調查組的成員、調查組的級別、調查組的職責、調查報告都是可以考察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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