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港珠澳大橋通航安全,廣東水域設置兩級警戒線

廣東省人民政府日前在官方網站公佈了《港珠澳大橋廣東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管理港珠澳大橋廣東水域的船舶(包括浮動設施)航行、停泊、作業,以及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活動。《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需航經港珠澳大橋的船舶,其所有人、經營人、管理人應當履行安全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船舶、船員遵守本辦法,保障港珠澳大橋通航安全。

《辦法》介紹,港珠澳大橋設置三座航道橋和一個隧道區,航道橋自東向西依次為青州航道橋、江海航道橋和九洲航道橋,對應設置青州、江海、九洲三條橋樑航道:隧道區為港珠澳大橋警3號燈浮標、4號燈浮標連線至港珠澳大橋警7號燈浮標、8號燈浮標連線之間的範圍。需航經港珠澳大橋的船舶應當在橋樑航道或者隧道區航行。

高速客船通過橋樑航道時,航速不得超過25節,不得低於5節。除高速客船外,其他船舶通過隧道區時航速不得超過15節,通過橋樑航道時航速不得超過12節,不得低於5節。

《辦法》稱,港珠澳大橋廣東水域設置兩級通航安全警戒線,一級警戒線位於橋軸線兩側,距橋軸線1000米;二級警戒線位於橋軸線兩側,距橋軸線5000米。除應急處置、執行公務,以及依法經海事管理機構許可的水上水下活動外,任何船舶不得進入一級警戒線內的橋樑航道和隧道區以外水域。

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二級警戒線以內進行水上水下活動前,應當通報港珠澳大橋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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