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垃圾分類的重大意義、歷史使命與推行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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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国: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历史使命与推行路径

北極星固廢網訊:垃圾分類是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親自部署、著力推動的“關鍵小事”。2016年12月,習近平發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總動員令,強調要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我國垃圾分類工作有了清晰藍圖,自此步入快車道。2018年11月,習近平指出“垃圾分類工作就是新時尚”,對垃圾分類工作賦予很高定位,寄予很深期許,進一步提振了各級政府、廣大居民和社會各界對垃圾分類的信心。2019年6月,習近平對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關鍵是要加強科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進一步闡明瞭垃圾分類的重大意義在於提升社會文明,帶動綠色發展,核心問題在於促進全民參與,養成良好習慣,為我國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提供了根本遵循。認識的高度決定工作的力度,認識的深度決定工作的精度。垃圾分類雖是小事,卻關係社會文明、生態文明的大局。在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垃圾分類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基礎上,我們應進一步端正、提升和深化對垃圾分類的重大意義、歷史使命的認識,認真總結過去2年多以來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取得的寶貴經驗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新形勢下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的推行路徑,保證垃圾分類工作能夠朝著科學、正確的目標行穩致遠。

垃圾分類的重大意義

垃圾分類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的必然要求。隨著我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不斷進步,社會主要矛盾也在不斷髮生變化,社會建設與治理的理念也在與時俱進和不斷昇華。黨的十七大之前一直沿用“管理”,到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始使用“治理”,再到十九大正式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就是對社會主要矛盾的有效應答,也是對社會全面進步的科學引導。垃圾分類是一項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社會治理工作,離不開政府、居民、企業、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只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垃圾分類,才能充分促進政府、居民、企業、社會組織等利益相關方自我及相互管理、服務、教育、監督,形成垃圾分類人人參與、人人盡責的良好局面,讓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垃圾分類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以速度和數量取勝的我國產業在全球產業鏈、價值鏈中的分工地位總體上處在中低端,亟待打破“鎖定”,實現產業鏈、價值鏈升級。與此同時,我國社會消費需求已經從滿足數量型轉向追求質量型,但供給結構仍然重視量的擴張而忽視質的提高,一方面相當一部分中低端產能嚴重過剩,另一方面不少高品質消費需求得不到滿足。垃圾是生產和消費的末端產物,粗放式、碎片化、被動式的垃圾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成為主流的經濟增長模式,而垃圾分類是對垃圾的精細化、全過程、主動式管理,會從末端對上游的生產和消費環節產生倒逼重整作用,促進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規範的逐步完善,引導綠色生產、綠色生活,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從而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垃圾分類是化解“鄰避效應”的必然要求。我國生活垃圾處理成就巨大,與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保持了高度的同步。2018年,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了98.2%,衛生填埋和焚燒發電並舉的技術格局基本形成,可為垃圾分類提供基本的硬件保障,而這樣現代化、多元化的基本硬件保障在我國2000年開始試點推行垃圾分類時是完全不存在的。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在我國各類固體廢物管理中獨佔鰲頭,在發展中國家一枝獨秀,但與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環境衛生和環境質量需求相比,還存在較大的差距,依然是環保投訴的重點領域和“鄰避效應”的高發領域。究其原因,在自上而下的單向線性“管理”理念主導下,長期以來垃圾處理由政府及處理企業“唱獨角戲”,被動滿足不斷“高速增長”的末端處理能力需求,而人民群眾、社會組織、生產企業未能充分參與其中,對垃圾問題相對“無感”,認為垃圾處理與自己無關,幹好幹壞都是政府的事,缺乏減量和分類的驅動力,也缺乏參與監督的正當性。只有人民群眾、社會組織、生產企業充分參與到垃圾分類工作中,才能化“旁觀者”為“建設者”、化“批評者”為“監督者”,進而提高垃圾處理系統效率和二次汙染控制水平,建立政府與民眾、企業與民眾之間的互信,形成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為化解垃圾處理設施的“鄰避效應”找到一把鑰匙。

垃圾分類的歷史使命

以垃圾分類為載體,以習慣養成為目標,提升個人文明水平。垃圾分類是個人人文明的培養基。個人文明不是空洞的說教,而是具體的實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也需要人人盡責。對個人而言,不管有多麼高遠宏大的環保理念,都可以從舉手之勞的垃圾分類開始踐行。作為現代社會公民,如果連垃圾分類這點小事都不肯做或做不到,空談環保理念、抱怨環境汙染又有什麼意義呢;反之,如果連垃圾分類這種瑣事都能一絲不苟堅持不懈做好,還有什麼事情是做不好的呢?提升公民素養和個人文明離不開教育。葉聖陶先生說過,“教育是什麼?往簡單方面說,只有一句話,就是養成良好的習慣”。垃圾分類就是居民履行環境責任、踐行環保理念、培養良好習慣的有效載體,本身就是公民教育、法治教育、文明教育的重要方式。當前,我國部分垃圾分類先行城市已經基本具備了垃圾分類處理能力,前端居民分類投放參與率低、準確性差已經成為制約後端分類處理設施穩定運行發揮效益的主要矛盾,在這種情況下,強調居民切實履行源頭分類投放責任,進而養成良好習慣,提升個人文明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國際國內經驗來看,一切脫離居民的源頭分類投放責任來推動垃圾分類的行為,只能是“為分類而分類”、“假裝在分類”,都有悖於垃圾分類的“初心”,實際上不可能持續。只有真正將居民的源頭分類投放責任落到實處,讓更多居民在親力親為參與垃圾分類中,將分類的意識轉化為自覺的行動,才能真正提升人文明水平,才能形成垃圾分類的長效機制。

以垃圾分類為載體,以習慣養成為目標,提升個人文明水平。垃圾分類是個人人文明的培養基。個人文明不是空洞的說教,而是具體的實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也需要人人盡責。對個人而言,不管有多麼高遠宏大的環保理念,都可以從舉手之勞的垃圾分類開始踐行。作為現代社會公民,如果連垃圾分類這點小事都不肯做或做不到,空談環保理念、抱怨環境汙染又有什麼意義呢;反之,如果連垃圾分類這種瑣事都能一絲不苟堅持不懈做好,還有什麼事情是做不好的呢?提升公民素養和個人文明離不開教育。葉聖陶先生說過,“教育是什麼?往簡單方面說,只有一句話,就是養成良好的習慣”。垃圾分類就是居民履行環境責任、踐行環保理念、培養良好習慣的有效載體,本身就是公民教育、法治教育、文明教育的重要方式。當前,我國部分垃圾分類先行城市已經基本具備了垃圾分類處理能力,前端居民分類投放參與率低、準確性差已經成為制約後端分類處理設施穩定運行發揮效益的主要矛盾,在這種情況下,強調居民切實履行源頭分類投放責任,進而養成良好習慣,提升個人文明水平,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從國際國內經驗來看,一切脫離居民的源頭分類投放責任來推動垃圾分類的行為,只能是“為分類而分類”、“假裝在分類”,都有悖於垃圾分類的“初心”,實際上不可能持續。只有真正將居民的源頭分類投放責任落到實處,讓更多居民在親力親為參與垃圾分類中,將分類的意識轉化為自覺的行動,才能真正提升人文明水平,才能形成垃圾分類的長效機制。

以垃圾分類為載體,以綠色發展為目標,提升生態文明水平。垃圾分類是生態文明的助推器。生態文明不會從天而降,也不能僅靠政府謀劃、企業製造,更需要全民的廣泛參與和不懈努力。垃圾分類是垃圾處理的一種先進理念和高級模式,有利於提升垃圾處理系統效能與二次汙染控制水平,有利於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但其意義遠不止於此。垃圾分類可以促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標準的逐步完善,通過轉變發展模式與調整產業結構,通過厲行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將垃圾處理的重心前移,扭轉目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局面,在生產過程和消費環節減少垃圾產生。居民通過持續參與垃圾分類,在“撤桶並點”、“定時定點投放”等管理措施帶來的相對的不便利中,環保意識和環境責任得到不斷強化,引導其養成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的習慣,在源頭減少垃圾的產生,真正養成垃圾分類的好習慣。只有越來越多的人養成了垃圾分類的好習慣,並將這種“素養”轉化為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綠色生產的自覺行動,垃圾分類的才能由 “盆景”變成“園林”,進而匯成“森林”,帶來巨大的生態效益,帶動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垃圾分類的推行路徑

垃圾分類應採取因地制宜的方法。世界各國推行垃圾分類並無整齊劃一的分類方法。即使是在一國之內的不同城市之間,甚至是在一個城市的不同區域之間,分類方法也不盡相同,具體方法因各個國家、各個城市、各個區域自然社會經濟條件及後端處理與利用設施的能力與結構配置而異。例如日本地狹人稠,處理設施以焚燒發電為主,垃圾分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資源垃圾、大件垃圾等四類;美國地廣人稀,後端處理設施以填埋為主,垃圾分為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填埋垃圾等三類;德國的自然條件與人口密度介於日本與美國之間,焚燒發電佔比較高,同時有機垃圾生物處理應用也較為普遍,垃圾分為有機垃圾、輕質包裝、廢紙、廢玻璃、剩餘垃圾等五類。我國《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提出的基本分類方法是將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等四類,符合我國國情與垃圾組分特點。但是,我國各個城市自然社會經濟條件差異較大,後端處理與利用設施的能力與結構差各不相同,資源化產物利用的市場空間有大有小,垃圾分類的方法自然也應該各具特色,不宜一刀切、一般齊。特別是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矛盾較為集中的易腐垃圾(溼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作為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整體效能優化的重要節點,應積極倡導和要求居民做好源頭分類投放,但各地特別是人口密集、土地稀缺的超大型城市,必須充分考慮後端處理與利用設施條件、資源化產品市場空間與整體成本,不宜設定“虛高”的分出率目標,以免過猶不及,政府財政難以為繼,處理能力難以匹配,同時處理產物缺乏出路,最終還是“殊途同歸”,流入填埋、焚燒等終端處理設施。

垃圾分類應採取由簡到繁的標準。垃圾分類貴在人人動手參與,重在習慣逐步養成,相應的標準應由易到難,由簡到繁,由粗到細,逐步遞進。在垃圾分類推行的初期,分類標準應儘可能清晰明瞭,簡單易行,一方面要考慮與後端處理與利用設施的銜接,另一方面要考慮便於居民理解、接受與掌握。分類標準過於紛繁複雜,或過於糾纏某些細枝末節,在現階段只能是人為增加分類難度,徒增紛擾,對分類處理系統效能提升與汙染減排事倍功半。目前,垃圾分類標準制定應抓住主要矛盾,優先保證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溼垃圾)等目標分出產物的純度,以利於其後端處理與利用。暫時不清楚所屬類別的可以先按其他垃圾(幹垃圾)投放,因為與其他垃圾對接的處理設施是焚燒發電廠或衛生填埋場,本來就是容錯能力較強的混合垃圾處理設施。只有讓其他垃圾(幹垃圾)發揮其應有的容錯功能,才能最大限度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溼垃圾)等保證目標分出產物的相對高純度,否則按照分類投放錯誤率等比例原則,易腐垃圾(溼垃圾)、可回收物甚至有害垃圾中必然會混入一定量的其他垃圾(幹垃圾),導致其無法滿足對進料品質要求較高的易腐垃圾(溼垃圾)、可回收物與有害垃圾處理與利用設施的入廠要求。

垃圾分類應採取選擇性分類的策略。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這一背景下推行垃圾分類,必須主動適應“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而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垃圾分類本身並不直接消滅和利用垃圾,只有分出的產物得到“高質量利用”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減量回收。所謂“高質量利用”,就是要做到:質量高標準,環保嚴要求,成本可接受。質量高標準,就是不能生產過剩落後產品,更不能生產殘次偽劣產品;環保嚴要求,就是回收利用過程必須執行嚴格的環境保護標準,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攫取利潤;成本可接受,就是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不能不計成本不惜代價。可以預期,短時間之內我國生活垃圾源頭分類的準確性不可能很高,現階段應立足於居民分類習慣的真正養成,著眼於社會文明程度的逐步提升,採取選擇性分類策略,更加註重目標分出產物的“質精”而非“量大”。只有有了“質精”的分類產物,才能有效切斷“散、亂、汙”企業的原料供給,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現階段追求“量大”,其後果往往是一堆垃圾勉強分成組分略有差異的幾堆垃圾,以其為原料只能在付出較高的經濟成本或環境代價的條件下生產大量低端再生產品,而“高質量發展”恰恰意味著過去量大質次、薄利多銷的低端再生產品將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垃圾分類是我國政治自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生態文明的標誌和要求,是我們這一代人必須承擔好、履行好的一項歷史責任。我們必須意識到,垃圾分類是一個環環相扣的完整鏈條、複雜艱鉅的系統工程、分工合作的責任體系,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動態過程。2年多以來,特別是近幾個月以來,我國垃圾分類工作從點到面,由表及裡,取得了積極進展和初步成效,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脫離實際、好大喜功、形式主義、簡單照搬等值得警惕的問題。各地推動垃圾分類,應站在“文明”的高度,深化對垃圾分類的重大意義、歷史使命的認識,不能“就垃圾論垃圾,為分類而分類”。各級政府不宜抱著“應急”或“應試”思維,採用“運動式”或“表演式”的方式來推動垃圾分類,而應該將其作為一項常態化、制度化的工作來抓落實,著力加快生產者責任延伸、部門聯動協同推進等制度的設計與實行,紮實開展基層社區治理工作,不斷提升分類處理能力和優化處理設施結構。每個居民都應該履行公民責任,親自動手參與垃圾分類,養成垃圾分類的好習慣,成為垃圾分類的行動者、綠色生活的實踐者,而不是旁觀者。垃圾分類的方法、標準和策略必須充分考慮各地自然社會經濟條件及處理設施能力與結構配置方面的差異,有的放矢,精準施策,抓主要矛盾,解決真問題,形成社會多元共治的長效機制,提升社會文明水平,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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