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在事故責任書上簽字,是不是就不用賠償了?

前幾天,我跟交警隊的朋友喝酒聊天,他說現在的車主很多都缺乏事故責任這方面的常識,比如發生事故後,有些人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並不認可,而且遲遲不領取和簽字,認為只要不在上面簽字,就不會生效,對自己就沒有約束力。那麼真實情況到底是什麼樣的呢?

沒在事故責任書上簽字,是不是就不用賠償了?

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什麼?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但是與物證、書證、勘驗筆錄等不一樣,它是專業人士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來確定當事人是否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的公文書證,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

注意:責任認定書只是對交通事故中當事人的過錯比例的劃分,跟賠償責任劃分是不一樣的。簡單地說,交通事故五五分,賠償可不一定是五五分的哦!

沒在事故責任書上簽字,是不是就不用賠償了?

不簽字,就不生效?

一旦立案交警部門通知當事人去簽收事故責任鑑定書,就說明立案交警部門已經做出對該起事故的責任鑑定,當事人籤不籤都不會改變這個責任鑑定。簽字只是表示你知曉了這個鑑定,並非接受了這個鑑定;不簽收交警會在一週內郵寄到你住址視同你簽收或直接寫“拒籤”,這樣反而會使你陷入被動,有可能失去這份核心證據!

舉個簡單的例子,駕駛人有違法行為,沒有在交警開具的處罰單據上簽字,並不代表該違法不存在,你就可以不去交罰款了。

所以不管你認不認可這份交通事故責任鑑定書,先簽了拿到原件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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