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内外兼修”高扬检察建议之剑

通讯员邓正蛟 陈云霞

“发出各类检察建议41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1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0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按期回复率100%,采纳率为94%。”这是巴东县检察院今年1至10月检察建议工作成绩单。

检察建议是强化法律监督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巴东县检察院围绕“刚性”强措施、提质效,持续加强机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着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

“精准度”确保检察建议掷地有声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巴东县检察院实行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严格规范程序,充分核实调查,科学评价管理,从源头上把控检察建议质量。“从线索受理、立项、调查核实、制发、跟踪回访、效果评估、结案归档都实行流程化办理,规范制发程序、送达程序、备案程序和异议处理程序,针对引发问题较多的关键节点,我们设置细节化流程规范,实施流程化监控,全程留痕。”该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李代国这样介绍该院规范程序的工作经验。除了在办理程序上着力外,该院还特别注重核实调查环节的专业性。在对巴东县沿渡河镇一“古茶树群”遭受破坏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时,该院先后四次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固定证据60多份,并提请州县茶叶专家对茶树树龄、价值等进行鉴定,最终确定该茶园茶树均为百年以上树龄,是巴东茶文化发展的起源。

基于此,相关单位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启动保护程序,办案效果显著。

同时,针对检察建议空洞、程式化、可行性不强等问题,该院要求检察官将调查证据、法条引用、论证说理严肃、通俗、生动的进行展现。每一份检察建议发出之前,必经调研-分析-讨论三个环节,最后一律由检察长签发,必要时提交检委会讨论。

另外,该院每月还会定期开展流程监控和分类统计,进行分析研判;每季度比照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对检察建议组织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考核,倒逼检察建议质量及效果的提升。

“认同感”催生监督效果最优状态

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该院牢牢把握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职责、目标上的共同性,积极从被建议单位的立场和角度思考问题、谋划举措,寓监督于协商、服务、互动之中,让被建议单位从心底里服气、打心眼里接受。

2018年,该院对一公司非法占地经营墓地长达14年的案件,经过严密的调查取证后,发出检察建议。后该案被列为国务院挂牌监督案件。

因相关单位提前整改避免多方被问责,有关单位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具有前瞻性的检察建议,此案直接提升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在行政单位的公信力。

检察建议的价值孕育在破解难题之中。在该县长江治污工作中,该院针对多家单位职责重合等问题,召开联系会、协调会46次。政府分管副县长亲自主持协调会3次,共商对策。通过长达六个月的共同整改,排污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老大难”问题的解决,使行政单位逐步认识到检察建议是“治病”的良方,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这样的效果源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联席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源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的转变。

同时,该院通过公开送达等形式,让被建议方充分参与,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现场监督,提高检察建议透明度,倒逼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在此基础上,建立抄送制度,送达同时抄送相关分管县领导,争取理解与支持。2019年6月,针对巴东县野三关镇一饮用水水源被污染问题,该院首次通过公开宣告形式送达,并现场展示证据,得到了被建议单位的认可及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人民监督员的高度评价。

“协奏曲”凝聚检察监督最大合力

检察建议要发挥其作用,关键要靠督促落实。该院通过引入外部监督、持续跟踪回访、线索动态联动,从绩效上倒逼落实,从行动上狠促落实,从纪律上保障落实,真正让检察建议成为“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

该院探索将检察建议纳入人大重点监督范围,对检察建议没有正当理由不予采纳,特别是对事关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及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程序。

此外,该院与县纪委监委建立动态联动机制,对检察建议落实不力的予以依法处置。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回复或无正当理由不采纳的,经催办仍拒不回复和采纳的,属于监委管辖范围的,移交监委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涉嫌违法的,移送监委依法进行调查处置,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是讲政治、顾大局的需要,也是谋发展、重自强的集中体现。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持之以恒地做好检察建议工作,让检察建议在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该院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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