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助企業脫困發展,穩定就業崗位,今年,哈爾濱市人社局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簡稱“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給予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重點傾斜。按照《關於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事項的通知》(哈人社發〔2019〕104號)規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2018年度6個月(1-6月份)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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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2016年起哈爾濱市落實穩崗補貼政策以來,首次對暫時經營困難企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經區、縣(市)工信局認定為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的參保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金額按過去的全年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提升到前六個月社會保險費的50%(僅針對2018年度符合條件的暫時經營困難企業)。
從市人社局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我市某出口企業受關稅政策影響,產品積壓,導致非正常停產,但企業有主導產品,有一定銷售市場,未來能夠通過調整銷售策略改變經營困境,採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彈性工時等措施,穩定員工隊伍,裁員率2%左右,經區級工信部門認定為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符合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申領條件,2019年可返還2018年上半年度社會保險費50%共計900多萬元,大大為企業緩解了經營壓力。
據悉,截止2018年,哈爾濱市共為16506戶次參保企業發放10.23億元穩崗補貼,惠及職工196.54萬人。參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可申領穩崗補貼,用於本單位職工生活補助、單位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穩崗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同一參保單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項穩崗補貼。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2018年度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的申報工作已在網上進行,將於2019年12月31日截止。2014、2015和2016三個年度穩崗補貼申報截止時間至2019年12月25日,逾期未申報不予補發。
穩崗補貼政策問答
Q:
申請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A:
根據《關於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事項的通知》(哈人社發[2019]104號)文件規定,申報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2.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
3.暫時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2018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3.76%)。
Q:
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由哪個部門認定?
A:
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需經區、縣(市)工信部門認定,並出具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生產認定書。
Q:
企業裁員率如何計算?
A:
裁員率=(2018年1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2018年12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非裁員人數)/2018年1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00%
Q:
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金額如何確定?
A:
2019年申報2018年度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的單位,返還2018年度6個月(1-6月份)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50%。
例如:A企業為正常參保企業,參保人數約為200人,五險繳費總額約為508萬元,其中失業保險繳費總額約為7.45萬元。如按原政策,A企業為正常參保企業申領穩崗補貼,補貼額度為企業及其職2018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經測算,該企業可申領穩崗補貼總額為3.72萬元。如果A企業符合條件,經所在區工信部門認定為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2019年申領穩崗補貼,可返還該企業及其職工(2018年1-6月)社保費(五險)的50%。經測算,該企業可申領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總額約為127萬元。
Q:
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如何在網上申報?
A:
1.登陸哈爾濱政務服務網
http://zwfw.harbin.gov.cn/index.html搜索“穩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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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政務服務事項界面中點擊“在線申辦”
3.登陸進入申報界面
4.登陸進入申報系統後,在界面上方選擇“失業待遇”下拉菜單中的“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困難企業)”選項
5.根據提示,填寫銀行信息、申報年度等相關信息並上傳暫時經營困難企業認定書,填寫以上信息後,點擊“確定”
6.在界面上方“申請提交”選項下拉菜單中點擊“待提交申報管理”,點擊“提交確認”即可完成網上申報
Q:
其他事項
A:
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返還與企業穩崗返還(原來穩崗補貼)不得同時享受。穩崗補貼資金主要用於本單位職工生活補助、單位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穩崗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同一參保單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項穩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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