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改革實施公開發行 審核機制借鑑註冊制“內核”

本輪新三板改革將實施公開發行機制,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相關規則明確了新三板公開發行的申請流程和審查程序。

按規定,在公開發行過程中,全國股轉公司通過向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提出問詢等方式對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全國股轉公司設立掛牌委員會,對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掛牌的申請進行審議,審議形成通過或不通過的意見。全國股轉公司出具自律監管意見後,掛牌公司正式向證監會申請發行核准。

權威人士向上證報表示,本次新三板改革明確公開發行實施核准制,但從相關細則的具體條款看,改革充分借鑑了科創板註冊程序的經驗,將充分發揮全國股轉公司的自律審查職能。

東北證券研究總監付立春表示,新三板公開發行的審核機制借鑑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經驗,將在現有政策和制度的框架下做出最大限度的調整,以簡化發審程序,提高審核效率。

北京南山投資創始人周運南認為,新三板公開發行審核制度改革主要在四個方面借鑑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成功經驗:一是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二是通過全國股轉公司的問詢和企業的回覆作為審核抓手;三是以全流程公開化作為重要的審核原則;四是以市場化作為審核導向,在強調合規性審查的同時,將公司的價值判斷交給市場。

付立春還表示,新三板公開發行審核機制的安排有利於市場各方更廣泛參與,承擔更多責任。如券商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將能夠各司其職承擔主體責任。這也是新三板改革借鑑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經驗非常重要的內容。

新三板公開發行審核機制雖然借鑑了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內核”,但尚未實施註冊制。

全國股轉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則安排,掛牌公司公開發行時,全國股轉公司先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公開發行和進入精選層的條件進行自律審查,證監會再在全國股轉公司自律審查基礎上履行發行核准程序,符合現行證券法關於公開發行證券應當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相關要求,不與現行法律法規衝突。

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依法需要核准的行政許可事項,證監會應當建立簡便、快捷、高效的行政許可方式,簡化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新三板掛牌公司公開發行申請不需再提交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進行審核。

聯訊證券分析師委員會主任康崇利表示,新三板實施公開發行制度,並借鑑科創板經驗安排核准機制,有助於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對接投融資的作用,為中小企業、創新型企業以及處於高速成長期的新興產業龍頭企業提供更多的金融科技支持條件。同時,國際上先進的金融制度與成熟的交易工具也有望在新三板市場嘗試落地。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力也表示,新三板改革中,發行審核向註冊制過渡順應了市場發展的趨勢,也符合未來註冊制改革的大方向,市場對此十分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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